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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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5346

 

 

 

各区水务局、建管委、房屋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为加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按照建设工期有序推进,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建设程序,明确管理职责

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应规范立项,并做好项目建设信息报送相关工作。单独立项实施的项目,通过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版块——“民生工程”——“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项目”模块完成项目信息报送,区水务部门做好项目信息报送在线办理的指导和管理。结合住宅修缮工程实施的项目,可与住宅修缮工程一并纳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建设流程管理。各区和临港新片区加强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结合实际,由区水务、建管、房管等部门落实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安全质量监督责任。

二、细化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管理

各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牵头部门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上海市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点》(见附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因地制宜优化施工组织,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有序推进工程实施,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三、加强监督管理,开展联合指导

各区明确的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安全质量监管部门应加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规范工程现场管理;市级部门对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开展抽查,提升现场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点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5826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8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