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海洋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5.09.30
信息明细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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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
MB2F30370U/2025-00118
信息名称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海洋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水务规范〔2025〕7号
产生日期
2025.09.30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海洋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的通知

沪水务规范〔2025〕7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水务海洋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0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0月30日,请遵照执行。

  原《水利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沪水务规范〔2023〕4号)、《供水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沪水务规范〔2023〕2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修改〈排水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决定》(沪水务规范〔2023〕11号)、《海洋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沪海洋规范〔2023〕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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