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中船长兴造船基地二期工程港池项目的用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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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海洋局受理了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中船长兴造船基地二期工程港池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中船长兴造船基地二期工程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崇明区长兴岛东南侧中船长兴造船基地二期工程内。用海内容为港池、回旋水域、东护岸及厂区。本项目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船舶工业用海”。申请用海面积为63.41公顷,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和“建设填海造地”。其中,港池、港池回旋水域的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申请用海面积分别3.2946公顷57.7997公顷东护岸及厂区的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申请用海面积分别为0.7554公顷1.5603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50年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656

传真:32125930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