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青草沙陈行库管连通工程的用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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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市海洋局受理了青草沙-陈行库管连通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青草沙-陈行库管连通工程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上海河口海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自青草沙水库引出,穿越长江后经浦东新区和宝山区,与现有陈行原水系统及规划原水西环线相接项目用海内容为:青草沙水库与陈行原水系统之间的连通管。本项目用海类型为“海底工程用海”中的“电缆管道用海”,申请用海面积为19.7486公顷,用海方式为其他方式”中的“海底电缆管道 

申请用海期限: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736

传真:32125930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