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上海市深远海域海上风电重大示范工程测风塔工程的用海公示

信息明细属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市海洋局受理了上海市深远海域海上风电重大示范工程测风塔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上海市深远海域海上风电重大示范工程测风塔工程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绿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国家海洋局东海信息中心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上海市崇明以东距岸线约45km的海域。项目用海内容为:拟安装1 座高度为130m 的测风塔。本项目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科研教学用海”,申请用海面积为1.615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5年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736

传真:321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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