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本市化工、食品和发酵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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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水务〔2021〕327号

 

 



 

各区水务局、经信(商务)委,上海市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各相关(集团)公司及用水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落实国家和本市节水行动方案,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根据工信部、水利部、全国节水办《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2〕431号)的相关标准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市化工、食品和发酵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按照节水优先的原则,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在化工、食品和发酵高耗水行业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提升本市工业用水水平,树立一批工业节水标杆企业,为推行资源全面节约与循环利用,加快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和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提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水十条”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列为地方政府节水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国家重点对钢铁、造纸、石油炼制、火力发电、纺织染整、化工、食品和发酵七大高耗水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节水型企业创建考核。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钢铁、造纸、石油炼制、火力发电、纺织染整五大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还需加快化工、食品和发酵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创建方式为自主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开展。本市化工、食品和发酵行业创建名录见附件1。

三、工作内容

加强高耗水行业企业节水管理、推进节水技术进步,切实加强企业单位产品用水定额、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水表计量率、间接冷却水循环率、锅炉蒸汽冷凝水回收率、工艺水回用率考核,推动企业对标达标,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提升工业水循环利用水平。具体要求包括:完善企业节水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加强定额管理,向先进用水水平对标达标;加强单位内部用水集成网络系统建设,完善用水计量配备和管理;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推进节水技术进步;加强锅炉蒸汽冷凝水回用、工艺水回用和冷却水循环利用等,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职工节水意识。

四、创建程序

(一)申报

化工、食品和发酵高耗水行业工业企业按照节水型企业评价指标编写节水型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属供水管网服务范围内企业向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市节约用水促进中心)申报,区属供水管网服务范围内由企业向所在区水务主管部门申报。原则上2021年底前完成申报工作。

(二)考评

按照“成熟一批、创建一批”的原则,市水务局会同市经信委相关部门,对市属供水管网服务范围内申报企业相关材料进行考评,并组织现场抽查工作。区水务局会同区经信(商务)委对区属供水管网服务范围内申报企业相关材料进行考评,并组织现场抽查工作。

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符合节水型企业相关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技术指标考核要求;按照上海市节水型企业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要求,经考核验收总分在90分及90分以上的企业可评为节水型企业;100分以上的企业可评为节水型示范(标杆)企业,并可推荐申报为国家水效领跑者。评价指标见附件3。

(三)命名

通过创建考评的企业,由市、区水务主管部门和经济信息化(商务)主管部门分别命名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示范(标杆)企业”。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水务局和市经信委负责本市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各区水务局、各区经信(商务)委、有关行业协会及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并组织推进所辖区域内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基础台帐工作。

(二)明确实施计划

各区要根据辖区内高耗水行业拟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的工业企业名录,按照整体目标要求制定节水型企业建设年度实施计划,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并将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纳入各区年度目标考核。

(三)政策引导支持

全市各级水务主管部门、经济信息化(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在安排技术改造、海绵城市、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资金扶持项目时,优先支持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探索高耗水行业合同节水管理模式,优先支持节水型企业组织实施节水示范工程。

(四)加强考核问责

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对上海市“水十条”、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将作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相关高耗水行业工业企业是节水型企业创建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标要求,完善措施。相关工作推进不力或未按时完成,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高耗水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创建名录(化工、食品和发酵)

2.节水型企业申报书

3.上海市节水型企业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