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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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15日前反馈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736

传真:32125930

 

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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