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公告
信息明细属性依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15日前反馈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736
传真:32125930
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
2024年4月8日
依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15日前反馈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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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