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排水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未经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裁量基准 意见的公告
信息明细属性为进一步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近年来排水执法形势的不断发展,市水务局对《排水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未经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
为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欢迎市民和各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征集时间: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22日
征集方式:
1、信函: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杨浦区杨树浦路851号505室)
2、传真:55218965
附件:《“未经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