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排水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未经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裁量基准 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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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近年来排水执法形势的不断发展,市水务局对《排水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未经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

为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欢迎市民和各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征集时间: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22日

征集方式:

1、信函: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杨浦区杨树浦路851号505室)

2、传真:55218965

 

附件:“未经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