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行政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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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6〕5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区水务局(海洋局):
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市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行政工作分工如下:
史家明 局长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负责:人事、审计等工作。
分管部门: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审计室。
阮仁良 副局长
负责:水利行业管理、农村水利、采砂管理、行业绿化、水利专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科技、信息化、网络安全、标准化、质量管理、水旱灾害防御(防汛)、海洋防灾减灾、民防等工作。
分管部门:水利处(水保处)、科信处(宣传处)、防御处。
联系单位:水利中心、防御中心。
联系地区:徐汇区、普陀区、杨浦区。
高昊旻 副局长
负责: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定额管理、重大工程推进、供水行业管理、水资源配置、计划用水和节水工作、供水专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等工作。
协助:人事工作。
分管部门:水资源处(节水办)、建管处。
联系单位:供水中心、调度中心、安质监站。
联系地区:静安区、松江区、奉贤区。
金宏松 副局长
负责:规划、项目技术储备、长三角一体化、海洋行业管理、海域海岛管理、海洋经济、海洋监测预报、海洋专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等工作。
分管部门:规划处、海域处(海经处)。
联系单位:规划院、海洋中心、测报中心。
联系地区:浦东新区、崇明区、嘉定区。
庄兴岳 副局长
负责:设施运行管理、精细化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滩涂资源管理、堤防建设运行中心专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等工作。
分管部门:运管处(安监处)、机关党委。
联系单位:堤防中心。
联系地区:长宁区、金山区、宝山区。
李 琳 副局长
负责:综合计划、统计、资金、预算、财务、价格、国有资产管理、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河湖长制、综合督导、排水行业管理、雨水污水治理、排水专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等工作。
分管部门:计财处、河长处(督导处)。
联系单位:排水中心。
联系地区:虹口区、闵行区。
赵 明 一级巡视员
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行政监察、政策研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政府目标管理、效能建设、法规、行政许可、一网通办、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爱国卫生等工作。
协助:审计工作。
分管部门:办公室(政研室)、法规处、工会、团委。
联系单位:执法总队、行政服务中心、水务海洋各社会组织。
联系地区:黄浦区、青浦区。
冯艺刚 副局长(挂职)
负责:河湖管理和保护、水文、水土保持、一网统管、政风行风(热线管理)、社会宣传等工作。
协助:水旱灾害防御(防汛)、海洋防灾减灾等工作。
协助分管部门:水利处(水保处)、科信处(宣传处)、防御处。
联系单位:水文总站。
分管领导出差或不在岗位期间的工作安排,实行以下替补分工:
史家明——阮仁良
阮仁良——高昊旻
高昊旻——金宏松
金宏松——庄兴岳
庄兴岳——李 琳
李 琳——赵 明
赵 明——冯艺刚
冯艺刚——赵 明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6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6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