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行政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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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65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区水务局(海洋局):

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市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行政工作分工如下:

史家明  局长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负责:人事、审计等工作。

分管部门: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审计室。

阮仁良  副局长

负责:水利行业管理、农村水利、采砂管理、行业绿化、水利专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科技、信息化、网络安全、标准化、质量管理、水旱灾害防御(防汛)、海洋防灾减灾、民防等工作。

分管部门:水利处(水保处)、科信处(宣传处)、防御处。

联系单位:水利中心、防御中心。

联系地区:徐汇区、普陀区、杨浦区。

高昊  副局长

负责: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定额管理、重大工程推进、供水行业管理、水资源配置、计划用水和节水工作、供水专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等工作。

协助:人事工作。

分管部门:水资源处(节水办)、建管处。

联系单位:供水中心、调度中心、安质监站。

联系地区:静安区、松江区、奉贤区。

金宏松  副局长

负责:规划、项目技术储备、长三角一体化、海洋行业管理、海域海岛管理、海洋经济、海洋监测预报、海洋专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等工作。

分管部门:规划处、海域处(海经处)。

联系单位:规划院、海洋中心、测报中心。

联系地区:浦东新区、崇明区、嘉定区。

庄兴岳  副局长

负责:设施运行管理、精细化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滩涂资源管理、堤防建设运行中心专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等工作。

分管部门:运管处(安监处)、机关党委。

联系单位:堤防中心

联系地区:长宁区、金山区、宝山区。

    副局长

负责:综合计划、统计、资金、预算、财务、价格、国有资产管理、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河湖长制、综合督导、排水行业管理、雨水污水治理排水专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等工作。

分管部门:计财处、河长处(督导处)。

联系单位:排水中心。

联系地区:虹口区、闵行区。

    一级巡视员

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行政监察、政策研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政府目标管理、效能建设、法规、行政许可、一网通办、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爱国卫生等工作。

协助:审计工作。

分管部门:办公室(政研室)、法规处、工会、团委。

联系单位:执法总队、行政服务中心、水务海洋各社会组织。

联系地区:黄浦区、青浦区。

冯艺刚  副局长(挂职)

负责:河湖管理和保护、水文、水土保持、一网统管、政风行风(热线管理)、社会宣传等工作。

协助:水旱灾害防御(防汛)、海洋防灾减灾等工作。

协助分管部门:水利处(水保处)、科信处(宣传处)、防御处。

联系单位:水文总站。

 

分管领导出差或不在岗位期间的工作安排,实行以下替补分工:

史家明——阮仁良

阮仁良——高昊

高昊——金宏松

金宏松——庄兴岳

庄兴岳——李 

  琳——赵 

  明——冯艺刚

冯艺刚——赵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617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6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