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行政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4〕300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区水务局、海洋局:
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市水务局(市海洋局)领导班子成员行政工作分工如下:
史家明 局长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负责:人事、审计等工作。
分管部门: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审计室。
阮仁良 副局长
负责:水利行业管理、河湖管理和保护、水文、农村水利、水土保持、采砂管理、行业绿化、水利专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科技、信息化、网络安全、标准化、质量管理、一网统管、政风行风(热线管理)、社会宣传等工作。
分管部门:农村水利处(水土保持处)、科技发展处。
联系单位: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市水文总站。
联系地区:徐汇区、普陀区、嘉定区。
高昊旻 副局长
负责: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定额管理、重大工程推进、供水行业管理、水资源配置、计划用水和节水工作、供水专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等工作。
协助:人事工作。
分管部门:水资源管理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管理处。
联系单位: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
联系地区:静安区、松江区、奉贤区。
金宏松 副局长
负责:规划、项目技术储备、长三角一体化、海洋行业管理、海域海岛管理、海洋经济、海洋监测预报、海洋专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等工作。
分管部门:综合规划处、海域海岛管理处(海洋经济协调处)。
联系单位: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联系地区:浦东新区、崇明区。
庄兴岳 副局长
负责:设施运行管理、精细化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滩涂资源管理、堤防建设运行中心专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等工作。
协助:水旱灾害防御(防汛)、海洋防灾减灾等工作。
分管部门:设施运行管理处(安全监督处)、机关党委。
联系单位: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
联系地区:长宁区、金山区。
李 琳 副局长
负责:综合计划、统计、资金、预算、财务、价格、国有资产管理、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河湖长制、综合督导、排水行业管理、雨水污水治理、排水专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等工作。
分管部门:计划财务处、河长制工作处(综合督导处)。
联系单位: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联系地区:虹口区、闵行区。
刘晓涛 一级巡视员
负责:水旱灾害防御(防汛)、海洋防灾减灾、民防等工作。
分管部门:水旱和海洋灾害防御处。
联系单位:市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联系地区:杨浦区、宝山区。
赵 明 一级巡视员
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行政监察、政策研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政府目标管理、效能建设、法规、行政许可、一网通办、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爱国卫生等工作。
协助:审计工作。
分管部门: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工会、团委。
联系单位: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水务海洋各社会组织。
联系地区:黄浦区、青浦区。
分管领导出差或不在岗位期间的工作安排,实行以下替补分工:
史家明——阮仁良
阮仁良——高昊旻
高昊旻——金宏松
金宏松——庄兴岳
庄兴岳——李 琳
李 琳——刘晓涛
刘晓涛——赵 明
赵 明——刘晓涛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