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调整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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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海洋)〔2016190

关于转发《关于调整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制订的《关于调整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两个实施办法通知》(沪府办发〔201699号)精神,现将《关于调整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沪水务(海洋)〔2016〕190号附件.pdf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

20161229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办公室 201612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