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008号提案的主办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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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沪水务建提复〔2024〕31号
王延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建或改建民用建筑推广雨水综合利用的提案”收悉,由我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办理,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集蓄雨水作为重要的非常规水源,我市历来重视雨水资源化利用推广工作。2019年底,市水务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上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优水优用等要求,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促进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园区、住宅小区等优先建设和使用雨水集蓄利用系统”,鼓励推进雨水资源化利用。
本市作为南方丰水地区,非常规水源利用内生动力先天不足,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也确实存在不少用水单位反映雨水集蓄利用系统运行成本较高、空间有限施工困难、收集雨水利用途径受限等问题。近年来,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部门共同推进雨水综合利用相关工作,以因地制宜为主要原则,鼓励结合本市实际,开展雨水综合利用设施建设。
一、坚持规划引领,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一是在规划层面上明确雨水资源化利用指标要求。自2018年市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批复以来,全市16区和临港、虹桥管委会先后编制完成区级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并在规划中明确雨水资源化利用率≥2%的指标要求。“十四五”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围绕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结合新一轮雨水排水系统规划建设,聚焦重点区域、重大项目、达标区域,以排水分区为单元,组织各区编制海绵城市系统方案,并在系统方案中落实雨水资源化利用率≥2%的目标要求。二是在相关建设标准中明确雨水综合利用管理要求。如,2015年印发的《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明确有关雨水资源化利用率的指标要求。2019年印发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对雨水调蓄设施、浅层调蓄设施及管道调蓄设施相关设计指标作出要求,进一步提高雨水综合利用效能。2024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本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初期雨水调蓄池和泵站截流设施建设,并持续完善城市绿色生态基础设施功能,增加雨水调蓄模块,推广小型雨水收集、贮存和处理系统,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
二、强化节水产业,推广雨水综合利用技术
为深入鼓励推广全市雨水综合利用,市水务局从2019年起连续每年面向全市开展雨水综合利用案例评选活动,适时开展节水技术产品遴选工作,不断挖掘雨水利用先进技术及优秀案例。截至目前,累计共有188个雨水申报案例,77个案例获得优秀案例称号,另有一个雨水综合利用设备入选上海节水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并通过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对优秀的雨水利用案例进行报道,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各行业开展雨水综合利用工作。此外,本市在推进节水示范载体建设(学校、机关、单位等)过程中,将雨水综合利用作为节水型载体创建的评价指标,进一步提高用水单位利用集蓄雨水的积极性,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近年来我市雨水集蓄利用量约60万立方米/年。
三、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
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进一步加大本市对用水企业的节水激励,自2022年以来,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相关部门研究编制节水减排专项扶持政策,拟针对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技术改造等项目进行奖补扶持。通过建立健全本市长效节水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用水单位开展节水减排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用水效率。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完善政策内容,跟进政策发布程序,做好包括雨水综合利用在内的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储备,全力保障该政策的落地落实。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