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0091号提案的主办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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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

沪水务建提复〔2020〕39号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0091号提案的主办答复

 

董敏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上海市河道管理和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们非常赞同提案就上海河道整治提出的“科学规划、系统治理;截污优先、水陆同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监督、长效管护”四点建议,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道水环境治理工作。近年来,上海建立河长制,每条河流落实“河长”,“河长”由党政领导担任。基本形成“河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水管水格局。以河长制为依托,陆续启动并实施了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消除劣V类水体三年行动计划,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劣V类水体比例由38.7%下降至7.8%,河湖水面率由9.72%提升至9.98%,全市水环境面貌显著改善。同时,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一流的环境正吸引一流的产业集聚,华为研发中心落户、西岑科创中心的启动,证明着水环境的改善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对企业的吸引力也有很大的帮助,这更坚定了我们管好水、治好水的信心和决心。今年,我们正在围绕 “2020年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河湖水面率提升至10.1%”的目标,持续发力,建管并举,确保打赢“十三五”收官战。在近几年的河湖水环境治理过程中,我们积极推进以下工作:

一、关于“科学规划、系统治理”

为实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上海市编制了《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从“十三五”开始,不断加大投入,持续推进河道水环境建设,对全市1864条段城乡中小河道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并落实河道长效管理,至2017年底全市河道基本消除黑臭。2018年,全市以“苏四期工程”为引领,按照“水岸联动、截污治污,沟通水系、调活水体,改善水质、修复生态”的治水思路,从“控源截污、沟通水系、生态修复、环境整治、长效管理”等五个方面,组织指导各区编制完成《上海市河湖消除劣Ⅴ类“一河一策”方案》,系统地开展水质监测、污染源调查和分析,因河施策,截污纳管、环境整治、排污口治理、雨污混接改造、市政雨水泵站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系沟通、生态修复、水资源调度、长效管理等十个方面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指导全市开展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

在各区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的基础上,我局组织编制形成了《上海市消除劣Ⅴ类水体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水利篇)》,截至2019年底,全市劣Ⅴ类水体比例降至7.8%。2020年我市将继续从河道综合整治、断头河整治、中小河道轮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全面推进各项消劣任务,确保到2020年底完成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的目标。

同时,为强化长三角区域的一体化治水,依托于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与浙江、江苏建立了《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共同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的河湖治理与管理工作。2020年,我市河长办作为协作机制首年轮值方,会同太湖局、浙江省河长办和江苏省河长办,制定了《太湖淀山湖协作机制2020年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联合推进相关工作,打造一批联动治理的示范河湖等。

二、关于“截污优先、水陆同治”

我市河湖治理始终坚持截污优先、水陆同治的理念,结合“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将河湖清淤、水质改善与岸上拆违、截污纳管、雨污混接改造、绿化造林相结合,综合施策、多管齐下,从源头上控制水体污染,并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提高水环境治理实效。一是2019年启动开展雨污混接综合整治攻坚战,全力推进雨污混接综合整治工作,截至2019年底,造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和其他混接点改造完成率达91.65%;住宅小区雨污混接点改造完成率达65.54%,超出攻坚战中提出的60%的工作目标。二是在各委办局的大力支持下,完成畜禽养殖场退养、直排工业企业治理、沿岸违法建筑拆除等工作。通过推广有机肥、缓释肥、配方肥等,面源污染进一步减少。三是在截污治污的基础上还开展了河道生态治理,发挥科技引领,通过采用人工增氧、人工湿地、生态浮岛和配置水生植物等科技含量较高的工程和生物措施,改善水质,逐步修复遭到破坏的水生态系统。

三、关于“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河湖面积控制,河湖岸线管理保护等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从2017年起全面推行河长制,我市建立了市-区-街镇-村居四级河长体系,成立了市、区、街镇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和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巡河制度、工作验收制度等制度。结合上海实际,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参与、增设民间河(湖)长的指导意见》,不断加强民间河长和护河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关心河湖管理保护的各界人士参与治水,不断强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治水管水氛围,形成“全民治水、全民参与,治水没有局外人”的工作格局。

同时,为了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做强做实治水“神经末梢”,今年,市河长办还制定了《上海市村(居)河长工作站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村居河长制工作,计划将村居河长工作站建设成村(居)民与河长的联络点,村(居)民参与治水护水的议事堂,基层河长交流学习的加油站,河湖治理成果展示的宣传点,河湖治理信息公开的公告栏,进而强化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强化群众参与治水积极性,提高群众爱水护水意识,进一步提高小区内部等群众身边水体的自治、自护程度,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在持续深化河湖长制、不断加强河道水环境整治的同时,我市始终坚持“三级政府、三级管理”和“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体制,明确了管理责任,出台《上海市河湖维修护养定额》、《上海市河道维修护养技术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河道管理护养工作的实施办法》、《上海市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和《星级河道评定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中小河道设施养护的内容和标准,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完成了河湖管理养护市场化改革,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行业监督、社会参与”的河道管养组织体系。

四、关于“强化监督、长效管护”

结合深化河湖长制和 “两消除、两提升”的河湖建管要求,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各项监管工作。一是结合“水利行业强监管”,对各区落实河长制、河湖管理、农村生活污水等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开展日常监督;二是联合市委督查室或市政府督查室对雨污混接等难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劣V类水体的“四不两直”暗访督查力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形成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复核销项等闭环管理模式。另外,还加强三查三访一通报”力度,对各区劣V类断面及其所属区、街镇河长,将以市河长办名义专项通报并送至各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做到“木鱼经常敲”;四是结合“一网统管”,进一步强化通过信息化手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问题处置效率和成效。

在长效管护方面,一是引导全市所有参与河道养护的单位使用上海河湖养护APP,实现河道养护行为过程可跟踪、可追溯。二是加大市级第三方抽查监管力度,增加抽查监管内容,将河道养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可疑排口、违规堆载、非法捕鱼等问题全部纳入河道养护巡查范围。三是积极推广新技术,开展航片、卫片遥感解译,无人机和无人潜艇巡查、卫星定位养护车辆船舶等技术手段,对河道巡查、养护成效、水生植物打捞和设施设备作业轨迹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河道养护监管,发动护河志愿者、市民巡访团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河道养护工作。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围绕“2020年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水面率达到10.1%”的目标,借鉴您提案中有关意见和建议,坚持科学治水,坚持水陆同治,坚持全民参与,坚持长效监督,建设一批“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河湖,同时确保打赢“十三五”收官战,为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

感谢您对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水务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