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0123号提案的主办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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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

沪水务建提复〔2020〕31号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0123号提案的主办答复

 

农工党上海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高标准高水平建设本市污泥处理处置体系的建议”收悉。经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市容局、市科委等单位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本市污泥处理处置的基本情况

(一)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情况

目前,本市共有4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834.3万立方米/日。2019年日平均处理城镇污水769万立方米,日均产生污泥1203.3吨(干基),最终处置去向卫生填埋约75%,其余部分进行焚烧处置或土地利用。

(二)城镇排水通沟污泥处理处置情况

2019年全市市管和区管排水管道年产生通沟污泥约592吨/日(含水率为85%)。目前,80%进处理站处理,20%由环卫或环保企业进行过渡性处置。

(三)河道疏浚底泥消纳处置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中小河道整治,2018年10月,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中小河道整治疏浚底泥消纳处置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对需要清淤的河道进行疏浚底泥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明确各相关河段疏浚底泥的消纳方式、途径和数量,制定疏浚底泥消纳处置的具体方案,一并纳入整治方案,达到相关指标的河道疏浚底泥处置优先考虑以还林或还田利用;达不到相关指标的按照固定消纳等方式进行处置。

综上,目前本市城镇污水污泥做到了有效处理,但规划确定的污泥独立焚烧设施、电厂协同焚烧设施还在建设中,加之污泥与垃圾焚烧协同处理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因此污泥填埋处置的占比还比较高。通沟污泥处理设施目前只建成10座(10个区1区1座),还需要跨区协助处置。河道疏浚底泥用于还林、还田均有严格的国家相关标准,如有不达标河道疏浚底泥,落实固定的消纳场所将面临一定的困难。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进展情况

(一)关于本市污泥处置规划修订

城市污水污泥处理设施是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运行的重要保障。为贯彻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构建与“卓越的全球城市”生态环境相匹配、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水环境治理体系,市水务局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了《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与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17-2035年)》,该规划于2018年12月已获市政府批复。该《规划》参照与上海城市发展水平相似的发达国家和城市的经验,确定了本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是以独立焚烧后建材利用或统筹利用或协同焚烧为主,兼顾好氧发酵后土地利用,以深度脱水后卫生填埋作为污泥应急保障。

规划布局以全市污水处理六大片区为基础,按照主城区及周边地区集中处理、郊区属地化集中处理的原则,主城区及周边三大污水区域的污泥以独立焚烧为主、协同焚烧为辅,处理后的污泥建材利用或统筹利用;郊区污泥处置按照属地化原则,采用干化焚烧为主、好氧发酵为辅、卫生填埋作为应急保障。鼓励污泥干化焚烧设施与区域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统筹考虑。通沟污泥采用预处理+回收利用联合处理方式。通沟污泥处理站建设基本实现中心城区一区一站,郊区每区两站。

根据新一轮污泥处理处置规划,优化污泥处置方式,2019年,市水务局与市发展改革委会城投集团、相关区政府等共同研究制订了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方案,方案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确定。处置方案具体是:

——主城区,白龙港、石洞口、竹园三大片区的污泥处置以独立焚烧为主,电厂掺烧为辅。目前相关污泥处置工程已按污水处理规模配套建成。

——郊区,浦东、青浦、嘉定以独立焚烧为主,相关工程正在推进中。崇明、金山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为主、电厂掺烧为辅,松江、奉贤以电厂掺烧为主、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为辅,目前均已落实。郊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主要进漕泾电厂掺烧,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二)关于加快现有规划设施项目的建设进度

“十三五”以来,本市污泥处理设施已建成投运17座,设计规模合计为588吨(干基)/日。通沟污泥处理工程完成8座,处理能力为672立方米/日(以含水率85%计)。2020年要完成白龙港污泥二期、石洞口污泥二期和竹园污泥扩建3项污泥处理工程调试,力争年内投入运行。在此基础上,推进浦东新区和青浦区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推进嘉定大众、浦东新区川沙等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虹口、普陀等区沟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

(三)关于污泥资源化利用

目前,污水污泥的资源化利用主要是指土地利用和建材利用。近年,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展了污泥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研究。该研究在制备硅酸盐水泥等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果。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对该技术继续进行深度产业化论证,适时启动实验性生产工作。

通沟污泥因有机质含量较低,处理工艺主要采用筛分及水力冲洗,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污水系统进行处理,砂石等产物进行资源化利用。

(四)关于河道疏浚底泥、通沟污泥的解决方案

中小河道整治疏浚底泥消纳处置的指导意见印发后,涉及清淤疏浚的项目在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前(轮疏项目在轮疏计划下达前),对需清淤的河道均进行疏浚底泥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明确各相关河段疏浚底泥的消纳方式、途径和数量,制定疏浚底泥消纳处置的具体方案,一并纳入整治方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河道疏浚底泥处置工作沟通机制。同时,为加强行业监管,自2020年起,对全市河道疏浚底泥消纳处置工作开展第三方巡查,复核河道疏浚底泥去向和消纳处置方案落实情况,核查疏浚底泥检测情况是否符合消纳处置方式。

按照规划,通沟污泥处理设施优先考虑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厂功能调整、雨污水泵站等作为布点的原则,加快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与此同时,水务部门积极协调建立跨区处理机制,充分发挥已建设施作用,做好过渡期通沟污泥处理处置工作。

(五)关于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监管

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的有关管理要求,市水务局结合年度污水和污泥处理处置运行指标的下达,要求全市各城镇污水和污泥处理管理和运行单位按照“处置决定处理,处理满足处置,处置方式多样,处理集约节约”的原则,将污水处理厂的全部污泥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安全、有效、稳定的处理处置。各类处理处置方式要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同时应加强对污泥运输、处理和处置的跟踪管理,并按有关要求定期对污泥泥质进行检测,确保污泥的安全运输和安全处理、处置。干化焚烧、好氧发酵及深度脱水的污泥需符合相应的污泥处理技术规范。各城镇污水处理厂运往相关污泥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的污泥含水率不得高于80%;处理后填埋处置的污泥含水率须低于60%,且技术指标满足填埋要求。通沟污泥处理处置通过清捞、运输、处理等环节的“三联单”制度,做到全过程的及时跟踪监管。

最后,感谢农工党上海市委对本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所提建议对于本市高标准高水平建设处理处置体系非常有益。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部署,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市容局(林业局)、市科委等部门密切合作,一方面完成好“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污泥处理工程建设;另一方面在“十四五”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对标更高标准,努力提升本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更高水平。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你们的监督和支持!

感谢贵委对本市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水务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