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化对标改革提升企业感受 持续优化供排水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5〕9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供排水接入改革,提升供排水服务水平,优化水务营商环境,做好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测评工作,我局制定了《深化对标改革 提升企业感受 持续优化供排水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2025年3月4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印发
深化对标改革 提升企业感受
持续优化供排水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上海市聚焦提升企业感受度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持续深化供排水接入改革,立足企业需求和可感可及,优化水务营商环境,做好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测评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化供排水接入改革,提升供排水服务水平,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工作举措
(一)持续提升供排水接入服务水平。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供排水接入改革的实施意见》(沪水务〔2020〕25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1个接通环节,供排水接入服务单位在6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供排水接入通水工程施工服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免费接入的相关规定。(责任部门:供排水接入服务单位)
(二)常态化开展供水可靠性监管。落实《上海市供水可靠性管制计划(试行)》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年度供水可靠性评估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供水可靠性评价及对供水企业的奖惩结果。(责任部门:供水中心、计财处、各区水务局、相关供水企业)
(三)深化优化排水接入流程。继续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深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优化业务流程。配合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集成改造,将占掘路审批及临时排水审批嵌入排水接入流程,方便用户办事,提升企业感受度。(责任部门:排水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各区水务局)
(四)推进供水企业信息公开规范化。推进全市供水企业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供水企业信息公开管理规定》《上海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供水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加供水成本公开,细化服务信息。明确信息公开的时限和申诉处理流程,保障申请人获取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信息的权利。(责任部门:供水中心、调度中心、各区水务局、相关供水企业)
(五)探索开展供水环境可持续性工作。推进落实《城镇供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将泥渣含固率作为新增指标列入供水企业规范化考核,确保标准落实落地。继续推进《供水厂生产废水回用通用技术要求》的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出台后,探索开展供水厂废水回用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责任部门:供水中心、调度中心、相关供水企业)
(六)常态化开展满意度测评。各区水务局、供水事务中心、排水事务中心每年常态化组织开展供排水接入服务满意度测评,并在进行企业满意度测评时将调查数据按受访企业主性别进行分类,满意度测评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责任部门:各区水务局、供水中心、排水中心)
(七)加强宣传推介。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用户宣传最新的改革政策,制作一图读懂、政策解读等便于用户迅速理解掌握改革政策的宣传品。做好各相关服务人员的政策培训,在服务过程中积极宣传供排水接入改革政策,加快形成主动服务、积极参与、全力支持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各区水务局、供排水接入服务单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级部门应当加强对供排水服务提升工作的组织推进,做好全市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工作,并指导各区开展改革落实、案例积累、政策宣传等工作。各区水务局应当负责统筹推进本区行政管理范围内的供排水接入改革工作,指导督促本区供排水接入服务单位具体开展供排水接入改革工作,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二)对标先进做法
分析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剖析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专家评估结果和市场调查结果,全面对标世界先进地区的优秀经验做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供排水服务全流程,扎实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细落实,提升服务品质。
(三)提升服务水平
坚持以用户为核心,注重企业感受度的提升,紧紧围绕用户视角和需求,将优质服务向前延伸,主动为用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提前介入指导,实现供排水接入办理全过程、一门式的集成服务, 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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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举措分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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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改革事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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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持续提升供排水接入服务水平 |
供排水接入服务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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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常态化开展供水可靠性监管 |
供水中心、计财处、各区水务局、相关供水企业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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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化优化排水接入流程 |
排水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各区水务局 |
按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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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进供水企业信息公开规范化 |
供水中心、调度中心、各区水务局、相关供水企业 |
9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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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探索开展供水环境可持续性工作 |
供水中心、调度中心、相关供水企业 |
9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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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常态化开展满意度测评 |
各区水务局、供水中心、排水中心 |
10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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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强宣传推介 |
行政服务中心、各区水务局、供排水接入服务单位 |
4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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