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河湖水体清澈度提升试点方案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4〕250号
各区政府、市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考虑本市湿地空间专项发展规划的蓝绿基底,加强河湖水网与湿地统筹修复与整治,进一步提升本市河湖水体清澈度,更好满足人民对更高品质水生态供给的需求,努力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目标,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以超大城市水系统治理现代化需求为导向,统筹河湖水网与湿地修复整治,重点围绕贴近百姓、近期能见效、生态经济可持续等三个方面,与深化技术研究相匹配,与各部门现有工作联动推进,分区分类开展提升河湖水体清澈度的试点工作,把上海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色、低碳、自然、生态理念,用生态的办法来解决生态的问题,更加注重成本与绩效的管理,提出经济可行可持续的解决办法。
系统治理,综合施策。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处理好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
突出重点,持续推进。聚焦老百姓身边的中小河道,有力有序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示范带动、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不懈、久久为功。
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人民城市属性,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打造市民心目中的幸福河湖,提升水体清澈度,让公众感受到核心品质。
(三)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重点推进40个河湖水体清澈度提升建设试点,试点范围内河湖水体透明度不低于80厘米或清澈见底。到2026年底,进一步巩固成效,完成100个河湖水体清澈度提升建设试点,形成一批水体清澈度提升实践样板。
二、重点任务
(一)沪派江南水乡保护试点。以沪派江南特色村落风貌保护传承专项规划为导向,保护和传承好上海水乡特色的自然肌理,提升水乡河湖清澈度,促进“滩水田林湖草荡”蓝绿空间和谐共生,为市民提供更多休闲游憩空间。到2026年底,计划推进10个沪派江南村落水体清澈度提升试点,其中2024年推进2个。(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牵头,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二)水美村庄河湖清澈试点。以生态清洁小流域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为支撑,围绕老百姓居住的村庄段河道,水域岸线同治、集中连片推进,恢复和维护乡村湿地生态功能,打造环境优美、群众满意、人水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到2026年底,计划推进50个水美村庄河湖清澈度提升试点,其中2024年推进不少于20个。(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三)水美社区河湖清澈试点。以建成区范围内河湖及其周边滨水空间建设为主体,聚焦滨水亲水休憩空间营造、水生态系统修复、水生态价值实现,恢复和发展城市自然生境,打造水质优良、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社区人居环境。到2026年底,计划推进30个水美社区河湖清澈度提升试点,其中2024年推进10个。(市水务局牵头,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四)公园水体品质提升试点。以环城生态公园带和千座公园为抓手,结合外环绿带功能提升、楔形绿地和新城绿环建设,促进林地、田地、水系、湿地等生态空间组合,打造水岸联动、功能复合、适宜亲水的优良生态公园水体。到2026年底,计划推进18个公园水体品质提升试点,其中2024年推进8个。(市绿化市容局牵头,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五)重要区域水体保障试点。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重点保障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周边水域为重点,保护和恢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河湖水体清澈度,提供优质水生态产品。到2026年,持续保障重要区域的重点水体清澈。(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上海市河长办平台,加强水体清澈度提升工作的统筹领导、协调推进和监督落实。将水体清澈度提升列为市区协同治水工作的重点,完善市总负责、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考核评估。将河湖水体清澈度提升试点工作纳入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考核评估范围,充分发挥河长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做好考核评估结果应用,对推进力度大,成效突出的相关区进行通报表扬。
(三)加大支持力度。用足用好水利专项、绿化基金、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域土地整治、中央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在现有资金政策基础上,加大对河湖水体清澈度提升试点工作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四)落实长效管护。重视长效机制建设,明确责任主体、管护内容与标准,落实管护经费,引入社会监督,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五)做好宣传推广。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成功案例推介,深入宣传水体清澈度提升的新进展新成效,以典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形成全民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河湖水体清澈度提升试点任务
上海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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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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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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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区水务局、绿化市容局、规划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委。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印发
附件
上海市河湖水体清澈度提升试点任务
序号 |
试点工作 |
任务目标 |
牵头单位 |
落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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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沪派江南水乡保护试点 |
到2026年底,推进10个沪派江南水乡清澈度提升试点,其中2024年推进2个。 |
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 |
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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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美村庄河湖清澈试点 |
到2026年底,推进50个水美村庄河湖清澈度提升试点,其中2024年推进20个。 |
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 |
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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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美社区河湖清澈试点 |
到2026年底,推进30个水美社区河湖清澈度提升试点,其中2024年推进10个。 |
市水务局 |
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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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园水体品质提升试点 |
到2026年底,推进18个公园水体品质提升试点,其中2024年推进8个。 |
市绿化市容局 |
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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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要区域水体保障试点 |
到2026年底,持续保障重要区域的重点水体清澈。 |
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 |
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