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4106

  

 

 

各区水务局(海洋局),局属各单位,城投(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任务,统筹做好本市水务行业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局安委会制定了《2024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431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水利部监督司,市安委会,市住建委。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311日印发

 

 

 

 

 

 

2024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李强总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以责任到位推动安全制度措施到位,一抓到底,把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树立安全理念,落实责任体系

(一)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成员单位要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党委)会议议题,作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重点。将安全生产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学习培训、履职述职重要内容,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能力。(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重要时段重要活动期间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个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判安全风险,研究对策措施。(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压实行业领域监管。不断健全“三管三必须”监管工作体系,推动安全生产与行业领域管理有机融合。各行业领域(水利行业、供水行业、排水行业、建设领域)管理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四类清单”职责分工,细化落实行业领域监管责任,推动基层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牵头单位:水利事务中心、供水事务中心、排水事务中心、安质监站)

(四)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监督指导水务海洋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一是履行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到岗位、责任分解到人,把风险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环节、全过程;二是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风险预警预控、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制度;三是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水务海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安全检查。(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水务海洋生产经营单位)

二、开展治本攻坚,持续整治隐患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相关部委行动方案、本市行动方案,局安委会编制水务行业方案,强化动员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要编制三年行动方案,并进一步指导各单位编制行动方案,细化年度目标,统筹谋划、系统治理,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推进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水利部制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推进工作方案和市局《上海市水务(海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管控制度,推动“六项机制”全面开展。市级重大工程、市管水闸泵站要率先落实“六项机制”,2024年实现全覆盖;各区水务局应制订计划,精心组织、全面推进,把“六项机制”落实到各单位、各工程、各项目。(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七)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依据《上海市水务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等有关检查标准,各成员单位要动态掌握水务行业建设和运管项目数量、首要责任单位和重大事故隐患底数。要督促水务海洋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促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运行,做到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并实现“动态清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强化安全监管,加强重点防范

(八)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监管。聚焦深基坑、顶管盾构等地下工程和沿江沿海大型复杂工程,结合在建工程防汛防台、季节性施工等因素,重点整治各类坍塌、起重吊装、高处坠落、有限空间、拆除和火灾等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施工区域、设施、场所全覆盖,工程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全覆盖,实施前、施工中、收尾清场全覆盖,确保系统、全面、无遗漏。组织开展在建水利工程汛前和度汛安全检查。深化党建引领和数智赋能“两轮”驱动,紧密党建、质量、安全、数字、绿色“五色”协同,切实创建一批典型示范观摩工程,推动智能电箱、AI识别和现场安全管理信息化等技术应用,全面运用监督系统重大危险源和隐患排查模块,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智慧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安质监站,水务建设领域各有关单位)

(九)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水利工程设施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险工险段和薄弱堤岸、病险水闸和水利风景区的日常巡查、监测,实时掌握工程设施动态信息,做到隐患早发现、问题早销项;及时开展水利设施汛前安全检查,重点做好防汛预案修订、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建设等,切实压实全行业各级防汛责任;强化水利设施运行监管,聚焦规范操作、风险防范、警示提示,加强作业场所、重要设备、关键环节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检查,保持工程设施安全运行稳定,保障运维人员人身安全。(责任单位:水利事务中心,水利行业各有关单位)

(十)强化供水行业安全监管。强化供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做好年初两会、夏季高温、寒潮咸潮、中高考、75周年国庆、第七届进博会期间城市供水服务保障工作。推进自来水厂、供水(原水)泵房老旧配电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供水应急调度,重点关注原水管渠、过河拖拉管和穿越重要基础设施管道等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提升应对爆管、水污染等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危化品安全使用规定,督促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继续强化开展全市水厂规范化管理考核,突出水质管理、设施设备安全和人员培训方面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促进供水行业管理水平稳步提高。继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整治有关单位在电气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违章行为,严格执行有关消防、用电等有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电气防火消防管理水平。(责任单位:供水事务中心,供水行业各有关单位)

(十一)强化排水行业安全监管。加强排水行业安全监管,督促行业内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岗位操作规程,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防范有限空间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市区两级作业备案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范知识。加强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养护工程监管,强化危险源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聚焦排水管网,推进道路塌陷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建设。(责任单位:排水事务中心,排水行业各有关单位)

(十二)强化海洋施工项目和水文、海洋监测安全监管。按照自然资源部、水利部有关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安全,把加强安全风险管控贯穿项目全过程;二是要加强海上船舶、水上和野外作业安全管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安全保护措施。(责任单位:水文总站,海洋事务中心,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有关区水务局海洋局)

(十三)强化消防、危化品等单位内部安全监管。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要紧紧围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培训,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三类重点场所。加强实验室化学试剂使用安全监管,完善储存、使用和处理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燃气、易燃易爆设备设施出租场所车辆船舶、电瓶车充电等安全管理以及食品卫生、健康卫生管理,防止火灾、中毒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完善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素质

(十四)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基于现有水务“一网统管”系统基础,整合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数据模块,完善在建设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平台,实现对水务工程建设领域、设施运行以及单位内部管理的安全生产动态信息汇集,提升安全生产智慧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局安监处、行业领域管理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印发市水务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职责,梳理、编制、修订本单位、本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予以发布,健全本市水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预案要明确适用范围、组织领导、规定各类分级的应急程序,适时开展演练,熟悉掌握流程。(责任单位:局安监处,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六)继续开展水务安全生产危险源管控监督检查。采取联合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单位等形式,持续开展水务安全生产危险源管控监督检查,每月制定检查计划重点,对成员单位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评估控制和监测工作,加强研究、分析,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完善风险防控信息交流和成果运用,强化综合管控和源头治理。(责任单位:局安监处)

(十七)加强宣教培训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教工作、警示教育活动,普及安全防范知识,提升监管人员安全业务能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技能,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建立“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 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