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海洋〔2024〕18号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局、市长兴岛管委会、上海海事局、沿海区海洋局、沿海区统计局、涉海企业(园区):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上海市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的函》(沪统审制〔2024〕3号),《上海市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已批准自2024年2月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现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制度电子版可在我局官方网站(https://swj.sh.gov.cn)或市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s://tjj.sh.gov.cn/dftc/20191109/0014-213786.html)下载,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相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海洋局

202438

 

联系人:臧楚君  联系方式:2397000-6567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丨上海市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海洋局办公室                      202438日印发

  •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 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