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界水体水利工程“建管运”一体化实施路径探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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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3〕827号

 

 

 

青浦区水务局、吴江区水务局、嘉善县水利局:

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利(务)领域2023年行动计划》,我局会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积极探索示范区跨界水体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运行等程序,结合元荡生态修复和功能提升工程经验,组织华建集团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启迪设计集团等设计单位开展研究,形成《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界水体水利工程“建管运”一体化实施路径探索》。请你们在后续水利工程建设中参考,并继续积累相关经验,持续完善。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苏州市水利局,

嘉兴市水利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印发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界水体水利工程

“建管运”一体化实施路径探索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是一体化制度创新国家试验田。

本次探索以元荡堤防达标和岸线生态修复工程实践为基础,围绕跨域一体独有基因,按照绿色低碳、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的原则,提炼形成针对跨界水体水利工程项目“建管运”一体化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经验。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大发展理念”、“十六字治水方针”以及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在示范区核心水体水利工程建设探索实施一体化“建管运”的实施路径,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

二、实施原则

(一)绿色低碳原则

保护江南水乡特色生态系统、提高生物多样性,并积极倡导和示范绿色低碳理念。

(二)一体化原则

在现有行政体系的框架下,以推动跨界水体水利工程项目在全生命周期过程中实现实质上的一体化为主要原则。

(三)共商性原则

正视各方分歧和不同立场,促进各方积极参与、共同协商,培育各方共识。

(四)示范性原则

以实践经验为基础,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一体化实施经验,为长三角其它跨界水体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指导。

三、实施范围

示范区内跨界水体按照重要等级可以分为核心水体(“一河三湖”),重点跨界水体(47个河湖)和其他跨界水体三个类别,本次标准适用于“一河三湖”核心水体(太浦河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周边用地情况参照执行),重点跨界水体和其他跨界水体参照执行。

四、实施机制

(一)共绘一张蓝图

1.各建设单位择优选择规划编制(设计)单位,鼓励各建设单位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协商确定由一家规划编制(设计)单位编制总体实施方案。

2.对于由不同规划编制(设计)单位参编的项目,应采取联合编制机制,共同确定总体实施方案。

3.总体实施方案应有统一明确的规划时间节点,跨界水体水利工程统筹空间布局、功能、建设规模、建设时序,并确定统一的概念、定位、系统性建设标准、投资指标、生态指标等规划内容,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4.总体方案应跨域统筹考虑整体空间布局及场地功能,做到空间布局互相协调,风貌协调,功能多样,避免出现重叠、同质等现象。

5. 统一建设指标,如岸线生态化比例、蓝绿空间占比及湿地面积控制等指标。在各方有分歧的情况下,应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6. 水利设施应实现一体化布局,如水闸、泵站、堤防、海绵设施、防汛通道等。

(二)共商一套标准

1.共筑一道水安全防线。太浦河、汾湖采用流域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元荡、淀山湖采用区域50年一遇防洪标准,区域内防洪标准参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2.共保一个水生态系统。近岸浅滩湿地是重要的碳汇湿地类型,通过水生植物的种植和管理实现碳汇效率的提高。近岸湿地水生植物种植以芦苇、香蒲等为主要类型,提升生物多样性。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最低要求以及项目实践经验,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确定生态岸线率不得低于80%。

3.共建一处水活力空间。水活力空间是好风景转化为新经济的重要载体,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生态型植栽、防汛通道(兼做慢行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陆域控制带绿化品种选择原则是以乡土植物为主,注重维护生态安全。主要从4个方面统一植栽要求:滨水主要通道两侧乔木种植标准统一、其它陆域空间乔木种植标准统一、灌木及地被种植标准统一和水域空间种植标准统一。防汛通道兼做慢行通道。慢行通道主要包括步行道和骑行道,在跨界水体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需统一宽度、材质、色彩、工艺等标准,实现跨域一体。

4.共护一方水环境健康。在项目范围内应全面贯彻海绵城市理念,统一海绵城市核心指标,维护水环境健康。

5.共营一个水文化品牌。以水为媒,锚固江南水乡文化基底,植入生态、绿色、创新等当代治水理念,打造生态与文化互融的水文化名片。

6.共享一个智慧平台。共同搭建水利工程数字孪生平台,实现平台共享、共建、共运,提高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能力,加快构建智慧水利体系,赋能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生态保护治理。

7.共守一套安全质量标准。参建单位应在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前提下,采用统一的安全质量管理标准来推进工程建设;有条件的跨界水体水利工程建设可探索联合验收机制。

(三)共建一批机制

1.各行政区明确工程建设单位。对于在各行政区内的项目,由其建设单位组织在其行政区内进行独立立项。

2.以执委会为协商平台,对于在前期行政管理、审批流程、政策标准等方面存在的分歧,应由各方会同执委会协商,并形成共识性文件(如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提前做好统一的预案。

(四)共推一个计划

1.各建设单位须共同制定能够同步的建设计划,保证各行政区域内建设内容实现同步竣工,在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由执委会组织进入会商环节。

2.各参建单位在施工进场前应协商界定施工界面和施工范围;主动沟通交界面施工方案,确定各方对于施工交界面建设内容的施工时间、施工工序和施工配套场地使用等相关事宜。

(五)共管一个运维

1.各行政区可采用适宜的方式自行选择后期运行管理单位,但是建议各行政区应采用协商的方式制定统一的管理规章、维护标准(原则上就高不就低)等,以实现后期管理维护效果的一致性。

2.健全联动机制。建立跨界水体水利工程联合养护机制,探索确立“四同”原则,同一个养护标准、同一个资金标准、同一个管养单位、同一把尺子监督考核的机制。

3. 跨界水体水利工程管理养护应探索实施信息化监管,实现信息共享,探索上下游、左右岸联调联控机制,实现一体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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