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3〕30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建设〔2022〕280号)要求,我局编制了《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印发
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2023-2025年)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建设〔2022〕280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强化质量监督,持续提升上海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为将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高地和迈向全球卓越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党建引领和数智赋能为驱动,“五色”协同为抓手,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重点聚焦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加强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强化数字赋能、营造质量文化氛围和开展专项整治等工作,解决一批制约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形成一批引领高质量建设的制度措施,创建一批质量市优国优工程和培养一批高素质质量人才队伍,到2025年,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水利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为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全面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水利部第52号令《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也已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本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按照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等主要任务,统筹增强质量发展创新、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打造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强化工程质量保障、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优化质量基础设施管理、健全质量政策制度、优化质量监管效能、推动质量社会供给等重点工作,并结合各区、部门和单位实际,研究和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坚决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工作中。本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切实保障工程质量;要积极营造质量为先的文化氛围,深入开展质量争先创优活动,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样板示范,建设品质工程;要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质量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支持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推动质量社会共治,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二)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
本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体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首要责任,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负主体责任,监理、检测、供货等其他单位依法负相应责任。落实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责任,强化项目法人代表、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履责到位。健全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强化参建各方质量管理关键环节的质量责任人落实。严格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和质量管理关键环节责任人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行为。在此基础上,本市各级项目法人要定期开展对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质量安全履职履约考核,严格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考勤管理,强化建设工程关键环节、重要部位以及季节性施工、重大活动期间的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检查。
(三)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
本市水利工程参建各方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积极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强化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加强勘察、设计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勘察成果真实可靠、设计文件符合设计深度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施工;加强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管理,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方可通过验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真实全面。本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级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安全监管,结合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建设质量安全评估体系,科学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工程总体质量安全状况。
(四)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政府监管效能
进一步加快质量法治建设,本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级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保障质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督管理,本市水利工程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逐项工程明确质量监督责任人,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要提高质量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管。本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级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质量责任追究,对违反法律法规、降低水利建设质量标准的,要采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多种手段严肃追究质量责任。
(五)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数字赋能
本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持续推动数字技术与本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深度融合,提升工程智慧建设、智慧监管能力。深入开展本市新一轮水务建设工程BIM技术应用推广工作,加快推进BIM技术在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正向应用,本市新开工大型水利工程要积极推进建立设计、施工、运管全程数字模型,打造吴淞江(上海段)新川沙河工程等一批数字孪生试点工程,推进水利工程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孪生建设。加快基于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督的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水利建设全过程关键质量信息、重大风险监控的智能采集、统一集成、实时分析与智能监控,以信息化技术、智能化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用信息化、智慧化手段增强监管效能。
(六)营造质量为先文化氛围
本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弘扬“持续改进,追求卓越”质量精神,强化教育培训,构建多方位多层次教育培育体系,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的质量素养。倡导优质优价,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和信用信息运用,鼓励将工程质量奖优惩劣内容列入合同条款,激发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质量提升工作的积极性。深入开展质量创先争优活动,推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产业技术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培育全行业精品意识和工匠精神,努力形成行业崇尚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文化氛围。
(七)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
本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要系统分析总结近几年本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规定,聚焦当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要重点整治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人不落实和履责不到位、不按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施工、不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和验收程序及工程建设资料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本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级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落实台账,逐项销号,实现闭环管理;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计划安排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3年6月)
本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项目法人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和本实施细则要求,细化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即日起至2025年6月)
本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细则,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积极推动落实质量责任、加强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强化数字赋能、营造质量文化氛围等工作措施,开展普遍性问题专项排查和整治。
(三)巩固提升(2025年7月至10月)
全面总结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大行调查研究之风,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推进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工作、管理、监督“五个到位”,确保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个落实”。
(二)坚持党建引领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参建各方要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举旗定向的政治引领作用,积极总结“党建进工地”活动的成功经验,以“党建+质量”为实施载体,深度融入“五色工地”评比和“文明工地”创建等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建设者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争先创优意识,推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和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成果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市水务局每半年对各区质量提升行动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并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