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3〕282号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机管局、市文明办、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经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审议,现将《上海市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能,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水务局(代章)

2023年5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区水务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印发





上海市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国家和本市节水行动阶段目标年,我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巩固深化“节水即治污、节水即减碳”的理念,全面实施节水行动,不断提升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各项年度重点任务有序推进。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7月,召开2022年度上海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水务局局长、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19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审议并印发《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上海市落实节水行动方案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细化各领域节约用水年度任务。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022年,全市用水总量为76.96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为17立方米,较2020年(19立方米)下降10.5%,较2015年(31立方米)下降45.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33立方米,较2020年(34立方米)下降2.9%,较2015年(53立方米)下降37.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739,均完成2022年度控制目标。

二、2022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1.贯彻落实本市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况.96亿立方米;万

《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96亿立方米;万元G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提出了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用水量为17立方米,较2020年(19立方米)下降10.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各区区农村委联合印发,用水量为17立方米,较202务〔2022〕702号),将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指标分解到年度,明确了各区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节水指标每年纳入各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2.强化用水定额管理

持续开展本市工业、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调查及制修订工作;完成服务业、建筑业上海市用水定额地方标准立项申请,逐步完善上海市用水定额地方标准体系。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城市公共用水定额及计算方法第10部:城市轨道交通》(DB31/T680.10-2022);在征求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印发《2022年上海市用水定额(第一批)》,共修订8个、补充10个产品用水定额值。

3.深入开展大用水户节水工作

制订2022年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并纳入《2022年上海市水务局水务监督工作要点》,全年共开展节水督查97家(次)、监管278家(次),编制完成2022年节约用水监督检查报告。持续推进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建设工作,排摸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动态修订重点监控名录。对国家级重点监控数据实时监测,数据完好率达98%以上。强化大用水户“一企一策策策策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动态修订重点监控名录。对国家级重点监控数据实时监测,数强化对取用水户的日常监管和督查,继续开展水效标识产品监督抽查,开展水效标识标注联合监管。

(二)农业节水减排

1.推进农业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

2022年,国家下达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为5000亩,我市将其纳入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和粮食安全考核重点指标,明确各区工作责任,推动各项任务细化落实。2022年,共安排管灌、喷灌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面积17292.64亩,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加强工作调研,强化工作督导,指导做好农田基础设施日常运行、养护、维修等工作。强化对涉农各区、市有关企业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年度工作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资金奖补,激励相关各区各单位加强农田设施管护。

2.推广农业节水养殖技术

对全市水产养殖、畜牧业用水现状进行调查,结合生产实际开展渔业、畜牧业用水定额制定。开展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改造,推进2021年2.45万亩尾水项目建设,2022年共下达尾水治理面积2.02万亩。组织开展规模化畜禽场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对尾水排放、尾水循环利用、水肥一体化等工作有明确的要求,指导养殖户按照绿色生产操作规程开展绿色生产方式养殖,将节水减排理念纳入示范创建工作。

3.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

按照《关于抓好2022年蔬菜生产工作的通知》《2022年上海市蔬菜绿色生产技术方案》的要求,把2万亩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任务分解到各区和相关单位,抓好推进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设施菜田水肥一体化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水溶肥和高效缓释肥,实现精准施肥灌溉。截至目前,全市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面积已达2.9万亩,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4.进一步规范农业取水管理

市水务局印发《关于开展本市农业取水许可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2〕888号),进一步明确本市农业取水许可证核发对象,积极推进各涉农区水务局对农业取水户的培训,规范取水许可证核发的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指导。根据《上海市节水型农业示范区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沪水务〔2021〕459号),推进完成崇明区1个节水型标杆农业示范区建设。

(三)工业节水增效

1.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

在完成火力发电、钢铁、造纸、石油炼制、纺织染整五大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的基础上,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先后发出《关于深入推进本市化工、食品和发酵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的通知》(沪水务〔2021〕327号)、《关于调整本市化工、食品和发酵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名录的通知》(沪水务〔2022〕597号),截至2022年,我市国家、市、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中七大高耗水行业企业共53家,均已创建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企业建成达标率为100%。2022年,全市新增10家节约用水示范(标杆)企业、70家节水型企业;2020-2022年间,全市新增168家节水型企业和6个节水型工业园区。

2.开展水效领跑者遴选

推荐上报4家工业企业参与工信部、水利部联合组织的2022年度重点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3项用水产品入选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2022年度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名录。联合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机管局开展市级重点用水企业、公共机构的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截至目前共有9家工业企业、10家公共机构申报2022年度上海市水效领跑者。

3.推广节水技术和合同节水管理

市水务局组织召开开召开同节+智慧节水”线上及线下会议,探讨交流合同节水发展方向及管理经验,积极推进我市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各领域合同节水管理工作;积极培育节水产业,在水平衡测试、合同节水、节水技术产品推广等领域培育了一批节水服务企业。2022年,全市共计开展合同节水项目22个,年节水量约37.24万立方米,其中,大用水户开展“智慧节水”项目9个,年节水量约29.72万立方米。

(四)城乡节水降损

1.海绵城市建设

至2022年,我市城市建成区358.9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成100个海绵城市示范性工程。统筹推进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道路与广场、水务系统等各类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在2022城博会期间,举办第七届上海市勘察设计高峰论坛城市更新之海绵城市建设论坛,出版《海绵之都生态之城态之城工程。统筹推进建筑与小区、公2022年上海海绵城市建设宣传片,依托各种媒体宣传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2.公共机构节水示范载体建设

全面完成我市水务行业节水型机关、单位建设;在市直机关全部完成节水型机关建设的基础上,市水务局联合市机管局持续推进市属事业单位的节水型单位建设,创建率达到50%。市水务局联合市机管局、市教委等部门先后发出《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上海市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沪机管〔2022〕2号)、《2022年上海市高校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2〕298号),组织召开年度高校节水工作推进会,总结经验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任务。2022年,全市完成了8所高校的复核验收以及2所高校的对标创建,累计完成35所高校的节水型高校建设,建成率达46.7%。

3.供水管网改造

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区政府,并纳入年度考核。供水行业不断健全漏损管控机制,24小时不间断采集、监测管网压力值;通过对制水厂和供水管道的科学调度,迅速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抢修,减少管网漏损。开展老旧管网改造立功竞赛等工作,应用管道破损检测、非开挖修复等技术,全面推动漏损管控。2022年,完成老旧供水管网改造591公里,隐患管网改造69公里,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为9.0%。

(五)污水资源化利用

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提出了在城镇、工业、农业等领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各郊区建成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提出了在城镇、工业、农业间断采集、监测管网压力值;通过对制水厂和供水管道的科学调度,迅速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抢修,减少管网漏损。开展老2022年,全市雨水利用量74.14万立方米,污水资源化利用量1982.19万立方米,非常规水源利用量共计2056.33万立方米,完成“十四五”水资源刚性约束管控指标2000万立方米的目标。

(六)科技创新服务

市科委组织开展11项废水近零排放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3项衍生物质资源化技术的研发工作,构建2项典型废水共性集成工艺,形成高新园区废水近零排放政策标准体系,建立了以“梯级处理、分质回用、企业间链接利用”为核心的张江微电子核心区废水近零排放模式与集成工艺体系和以“集中处理、分级回收、固形物质资源化利用”为核心的上海化工区废水近零排放模式与集成工艺体系,并开展综合示范应用。

(七)节水科普宣传

上海市节水科普宣传项废水近零排放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3项衍生物质资源化技术的研发工作,构建2项典型废水共性集成工艺,形成高新园区废水近零排放政策标准体系,建立了以“梯级处理、排宣传大使,向市民朋友们发出节水倡议,号召节水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开展《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系列节水倡议,号召节水从小事做起、从点融媒宣传系列活动,引领各区、各行业丰富节水宣传形式。此外,还推出一系列上海饮用水水源地等相关字谜竞猜活动;开发动;开发工艺,形成高新微信小程序,2000多人参与节水海报制作;升级新版“节水知识进课堂”,近4000人参与“云课堂”观看学习;推动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节水科普教育示范点,提升市民节水意识和科学素养;号召瓶装水生产企业在包装上设计印制节水标签,从瓶装水“源头”提醒市民清瓶节水。

(八)加强制度保障

1.加强计量监测及用水统计

严格落实水利部用水统计调查制度,规范名录库建设、组织填报、质量控制、催报漏报机制,覆盖全市非农取水量的99%。通过随报随审、指标交叉验证等方式,完善本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总量与强度指标统计体系,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分区地区生产总值、重复用水量、重复用水率等数据和指标的跨部门应用。推进水表智能化工作,全市非居民智能表覆盖率52.51%(其中市区覆盖率87.31%,郊区覆盖率16.18%);全市居民智能表覆盖率30.11%(其中市区覆盖率34.00%,郊区覆盖率20.97%)。

2.积极发挥协调机制作用

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召开2022年度工作会议,审议节水年度重点工作;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上海市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沪水务〔2022〕284号),推进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依托我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多项跨部门节约用水问题,市水务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发出《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水惠”贷款业务的通知》(沪水务〔2022〕336号),深化节水发展新动力。

3.加强金融支持

2022年6月,市水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水惠”贷款业务的通知》(沪水务〔2022〕336号),明确对合同节水管理项目提供便捷优惠的金融支持,助企纾困,有效带动了上海市各行业开展合同节水工作的积极性。举办上海市市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水惠”贷款金融机构签署“节水惠”专项合作协议,申请单位与银行签署本市首笔“节水惠”贷款合同。

三、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本市节约用水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及本市节水行动,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节水领域出亮点,用水管控更精细,监督考核促提升。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保持平稳;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主要节水指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

(一)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1.按照已经下达的各区性约束制度用系数等主要节水指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水量、万元工业增一年,督查检查,继续将水资源节约利用指标纳入2023年度各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不断提升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好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2.持续完善我市用水定额标准体系,扎实推进工业、农业、居民生活3项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制订出台;开展服务业、建筑业2项用水定额前期调研,按程序推进地方标准制订工作。严格落实城镇自备水源用户及非居民自来水用户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强化对取用水户的日常监管和督查。(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机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

3.根据《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管局)监管局)委、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各类节水示范载体建设,加强大用水户用水动态监管,主动做好节水服务和技术指导。动态调整国家级、市级、区级重点用水户监控名录,做好在线监控数据的上报和统计。启动推进7个中心城区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机管局、市教委)

(二)农业节水减排

4.按照农业农村部下达的高效节水灌溉目标任务,继续做好任务指标的分解落实,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加快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同时,按照我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的要求,加强农田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建后管护,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考核,保障农田基础设施有效运行,持续发挥作用。(协调部门:市农业农村委)

5.继续推进2021-2022年已批复尾水治理项目建设。2023年拟批复5000亩尾水治理面积,继续开展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和水产养殖信息直报工作。开展畜禽生态养殖技术培训,推广节水等畜禽养殖方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协调部门:市农业农村委)

6.持续加强农业取用水监管,做好农业用水在线监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以及典型灌区填报工作。继续推进农业节水示范区建设,开展农业用水监管模式研究。(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

(三)工业节水增效

7.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全面完成本市七大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达标工作。鼓励符合要求的工业企业积极申报水效领跑者,逐步建立进农业节-节水示范(标杆)-水效领跑者”三级水效示范引领体系,为树立绿色、节约、低碳的新发展理念,促进城市绿色发展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协调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水务局)

8.推动园区工业企业开展内部废水循环利用,启动节水型工业园区复核及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积极试点节水型服务业园区建设工作。推动化工区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及工业废水近零排放、资源化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率先示范。(协调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水务局)

9.加大节水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加强《上海市节水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的应用,研究并发布《节水技术产品评审方法和程序》等相关标准。开展系列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加强水效标识制度的宣贯和推广。(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城乡节水降损

10.新增50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100个海绵城市示范性工程,持续推进“1+6+5+16”海绵城市建设格局。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体系,进一步加强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管控,组织开展海绵城市设计、审查、施工技术培训会,不断提升海绵城市建设质量和水平。(协调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11.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结合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创建,将节水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测评。持续推进小区、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载体的建设工作,努力建成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节水示范载体,遴选、文明村镇创建,将节水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测评。持续推进小区、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各,进一步加强规划、设计、(协调部门:市精神文明办、市机管局、市教委、市水务局)

12.推进供水管网改造,持续降低管网漏损率。统筹架空线入地、道路整治等计划,完成400公里(含90公里大口径)老旧供水管线改造目标任务。加强供水企业全面接管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相关政策研究;继续推进二次供水监管点建设,为行业监管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五)污水资源化利用

13.全面落实《上海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推进郊区污水处理厂因地制宜拓展再生水利用渠道,提高再生水在污泥干化厂冷却用水、景观补水、绿化灌溉等方面的利用量。在上海环城绿带规划建设中,优先考虑周边污水厂达标尾水资源化利用。以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上海化学工业区为重点,推进典型地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持续开展系上海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业水重复利用及雨水综合利用案例)”评选活动,将优秀案例进行多元宣传,指导各区推进雨水集蓄利用和企业内部再生水循环利用。(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市容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

(六)科技创新服务

14.持续推动节水技术与相关技术的创新,推动数字化技术和低碳化技术在污水厂中的应用,推动污水处理系统的智慧化转型。完善节水技术推广机制,以推进智慧节水建设为抓手,同时将用水单位管网改造、爆管抢修、节水设施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等工作与合同节水管理相结合,拓宽合同节水应用领域。积极引导更多的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参与合同节水管理,培育发展综合能力强、专业技术高、具有竞争优势的节水服务企业。(协调部门:市科委、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七)节水科普宣传

15.组织开展2023年“世界水日”“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全国科普日”和进博会期间的节水宣传活动,全力打造线上线下一体联动、协同配合的宣传机制,不断壮大节水宣传力量,不断扩大节水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结合市民修身行动和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开展联动、协同配合的宣传机制,不断制,不推进节水科普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定期开展节水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打造宣传亮点,营造浓厚氛围。与金融机构共同开展育常态化、长效化,定期开展节水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精神文明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教委、市机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八)政策制度保障

16.加快推动全市智能水表安装工作,提高用户智能水表覆盖率,推进重点取用水企业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继续完善规上工业企业水品种指标的数据收集、审核流程,加强用水节水统计指标台账和数据质量基础建设。(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统计局)

17.充分发挥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协调推进综合性节水工作的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协调部门:市节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8.落实市区人民政府节水减排工作责任,按照,按照节水减排工作责任,按照)完善协调推进综合性节水工作的机制,强化完善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等政策措施。完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充分发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协调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水务局)

19.拓展融资模式,继续在信贷政策导向上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水领域的金融支持,积极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节水领域融资需求,推进融资模式,继续在信贷政策导向(协调部门: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 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