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2022年海洋管理工作总结》和《上海市2023年海洋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海洋〔2023〕15号
浦东新区、宝山区、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海洋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海洋综合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情况,经2023年2月28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上海市2022年海洋管理工作总结》和《上海市2023年海洋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海洋局
2023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长兴岛管委会。
上海市海洋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