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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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3〕100号
各区水务局(海洋局),局属各单位,城投(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水务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已经2023年2月6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水利部监督司,市安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印发
上海市水务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统筹发展和安全任务艰巨,全力稳经济防风险保安全责任重大。水务海洋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着力完善体系、防范风险、专项整治、提升能力,确保水务海洋行业安全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压实安全职责, 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
按照 “三管三必须”、“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拧紧扣牢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链条,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一)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任务、监管“四类清单”职责分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述职报告工作。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机制,结合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进博会、两会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带队督查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年初对年度安全生产风险情况进行研判,每个季度向局党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判下个季度风险,研究对策措施。(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健全“三管三必须”监管工作体系,推动安全生产与行业管理有机融合。各行业管理单位要根据新修订的工作职责和“四类清单”职责分工,细化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基层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继续开展第三方水务安全生产危险源辨识风险管控及监督检查工作,排查风险隐患,推动各项防控任务落地,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落实。(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水务海洋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全流程规范和全员责任。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到岗位、责任分解到人,把风险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环节、全过程。企业要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教育培训制度,提升安全能力和水平。企业要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风险预警预控、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制度。(责任单位:城投集团、各水务海洋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和水务工程各参建单位)
(四)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严格“黑名单”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严格落实督办、通报、约谈、处罚、扣除信用分、一票否决等监督管理措施。增强企业的主体意识,把风险当隐患治,把隐患当事故查,从严追究事故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局安监处、建管处,市水务安质监站,各区水务局(海洋局),城投集团)
二、针对重点领域,加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力度
按照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要求,持续动态研判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及时落实防范措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一)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强化政府、企业、市场、现场综合联动,加强水务建设施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制定风险管理清单,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建立重大风险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和管控平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对消防火灾、深基坑、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触电淹溺等突出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年度调蓄池等地下工程、长距离堤防海塘集中建设的实际和项目管理特点,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的安全管理,重点开展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围堰、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等施工作业内容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严肃查处无证作业、违章操作、野蛮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推进安全行为管理标准化,督促企业合法用工,落实安管人员和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责任,提升建设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责任单位:局建管处、河长制工作处、水利处、水资源处、防御处,市水务安质监站,水利事务中心、供水事务中心、排水事务中心、海洋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二)强化供水安全保障。强化供水行业监督指导,重点做好夏季高温、冬季寒潮咸潮、中高考、进博会期间城市供水服务保障工作,推进自来水厂、供水(原水)泵房老旧配电设施升级改造,确保城市供水安全。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供水应急调度,重点关注原水管渠、过河拖拉管等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提升应对爆管、水污染等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危化品安全使用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督促水库、水厂等反恐重点目标单位,落实人防、技防等措施,加强重点目标的反恐管理。(责任单位:市供水事务中心,供水调度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三)强化排水设施管理。加强排水行业安全监管,督促管理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岗位操作规程,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防范有限空间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企业和作业双备案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范知识。加强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养护工程监管,强化危险源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聚焦排水管网,推进道路塌陷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市排水事务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四)强化水利设施管理。强化水利工程设施运维监管,加快推进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堤防险工险段维修加固,严格执行病险水闸降标运行制度,保持工程设施运行稳定有序。落实水库、水闸和堤防巡查工作机制,重点做好病险水闸、薄弱堤岸的日常观测、监测,实时掌握工程设施动态信息。持续开展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抢险准备,做到隐患发现及时,整改处置高效。(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供水事务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五)强化水文、海洋监测管理。加强水文和海洋野外、出海作业安全管理,开展人员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护各项措施;加强实验室化学试剂使用安全监管,完善储存、使用和处理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责任单位:市水文总站,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各区水务局)
(六)强化网络安全和舆情安全。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例会、月报制度,完善网络安全常态化检查、督导、通报工作,形成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络日常运行维护和监测预警,提升技术防护能力。强化全行业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应配备网络安全专职人员、落实网络安全专项经费等保障措施,切实守好网络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局宣传处,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七)强化单位内部管理。明确各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燃气、易燃易爆设备设施、出租场所、车辆船舶、食品卫生以及电瓶车充电等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人员伤亡、中毒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水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加强行业监督检查,对于危险源要加强管控,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于发现隐患问题要加快整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一)扎实推进今冬明春水务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按照《2022年上海市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沪水务〔2022〕1048号)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今冬明春水务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两本账”,全部上账,即查即改,闭环管理,确保城市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深入开展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围绕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活动有关要求和节后复工、夏冬季施工、防汛防台等环境因素以及工程建设各阶段风险隐患特点,结合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无证上岗、违规用工等突出问题,按照点面结合、市区联动的原则要求,针对性开展水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最严格的监管措施,整治违法生产建设,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水务工程建设安全。(责任单位:市水务安质监站、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三)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整治和排水主管检测和修复。在全市排水行业继续开展防范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备案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现场监督监护,消除作业安全隐患;建设工地等领域要加强防范知识普及,落实通风、监测等防护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完成4600公里排水主管检测,完成600公里排水管道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市排水事务中心、水务安质监站,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四)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专项整治。开展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专业检查,严格落实河道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定,保持水上作业设施和人员安全;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重点做好防汛预案修订,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行业防汛应急保障综合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供水事务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五)深入开展管理考核和供水管网改造。组织开展全市水厂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涉及水厂环境、水质管理、净水工艺、设施设备、安全生产和人员培训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促进供水行业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按照“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完成90公里大口径老旧供水管线更新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供水事务中心,供水调度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六)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整治。继续开展水务海洋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整治有关单位在电气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违章行为。加强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电气防火消防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水平
按照“一法一条例”、“十五条硬措施”、“本市安全生产78条工作举措”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开展水务海洋设施运行管理危险源风险四色预警研究。基于现有水务“一网统管”系统基础,整合汇集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数据,梳理运行管理方面的危险源类别、项目、内容等,制定危险源清单,从危险事件的可能性大小、频率、严重程度等角度,划分四个危险源风险等级,并进行四色预警,完善评估控制和监测工作,发布预警提示信息,确保水务设施运行安全。(责任单位:局安监处,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编制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根据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和本市安全生产条例,开展本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预案编制工作,确定预案适用范围、明确组织领导、规定各类问题的应急程序,按照预案要求,开展演练,通过演练熟悉流程。(责任单位:局安监处,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提升安全生产的数字化管控。基于现有水务“一网统管”系统基础,整合汇集行业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数据,建设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展示场景,实现对水务行业建设工程领域、设施运行领域以及危化品使用领域的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实现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的各类指标、要素的掌控和变化的动态监管展示需求,提升安全生产智慧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局安监处,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继续开展水务安全生产危险源管控监督检查。持续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水务安全生产危险源管控监督检查,每月制定检查计划重点,对成员单位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评估控制和监测工作,加强研究、分析,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完善风险防控信息交流和成果运用,强化综合管控和源头治理,检查后每季度制作安全生产隐患“一区(单位)一报告一表”和风险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局安监处,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加强宣教培训工作。定期在水务官网的安全生产专栏更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动态,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教工作、警示教育活动,普及安全防范知识,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局宣传处、安监处,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