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污水厂溢流减量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1〕542号
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污水厂溢流减量工作方案(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印发
上海市污水厂溢流减量工作方案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落实中央巡视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长江大保护控制污水溢流近期实施方案》,重点提出了“三厂三线多点”的工程建设方案(“三厂”指新建扩建竹园四期、泰和二期、白龙港三期污水处理厂,“三线”指建设竹园白龙港污水连通管、竹园石洞口污水连通管及合流污水一期复线,“多点”指结合中心城六座污水厂改造、龙华排水调蓄设施、桃浦科技智慧城泵站等新建多处调蓄设施)。2023年7月竹园四期出水达标可发挥作用,2023年底竹白连通管实现通水,两大工程建成后污水厂溢流风险可大幅降低。为缓解工程建成前过渡期的污水厂溢流问题,市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就实施方案提出的应急过渡工程及调度方案措施,开展了进一步的深化研究,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人民城市建设理念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统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节约、水安全保障,坚持市区联手、远近结合、管建并重,在相关工程建成前,通过进一步加强运维管理和实施部分应急工程,最大程度减少污水厂溢流。
二、主要目标
在2021-2023年的过渡期内,通过强化源头节水减量,实施雨水综合调蓄,加强污水系统外水管控,优化污水干线和防汛泵站运行调度,强化末端污水厂能力挖潜,推进片区间应急连通和协同处理,加强排水执法监督等措施,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持续减少污水厂溢流天数和溢流量,2023年实现旱天基本不溢流,雨天溢流量大幅减少。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源头节水减量
1.推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按照节水优先原则,全力推进节水减污。协同开展各领域用水大户的节水型载体创建;大力推广智慧节水、合同节水模式,完善供用水计量和监测体系,加强科技节水;加强节水宣传和科普,持续提高用水单位节水意识和责任意识。(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节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城投集团)
2.精准施策,严格管控污水增量。开展原生污水量、地下水渗入量、雨水进入量、设施运行量等四类水量分析,分区核算超额污水量,研究确定各区污水排放量指标,严格限制进入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的外水水量;竹园、白龙港区域新建工业项目有条件的应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水体;在推进排污口整治工作中,涉及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的区域,应充分发挥原有处理设施能力,尽量就地处理达标排放,避免“一刀切”搞纳管排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
(二)实施雨水综合调蓄
3.落实蓝绿灰管实施策略,推进雨水调蓄池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意见》,按照环境优先、能建尽建、复合用地、同步增绿的原则,优先实施水环境敏感泵站控污调蓄池和积水点改造提标调蓄池建设。2022年上半年新开工15座以上,为“十四五”全面推开积累经验。(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
(三)加强污水系统外水管控
4.加快推进管道检测修复,减少外水入渗。加快推进排水管道检测,对破损管道及时进行修复或改造,减少外水渗入量。优先实施污水(合流)管道检测和修复,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现状十年以上管龄污水(合流)管道的检测和修复,检测约6700公里,修复约780公里。(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城投集团)
5.加快推进新一轮雨污混接整治,减少雨水混入。针对雨天污水系统增量明显问题,聚焦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住宅小区外部截流和沿河截流设施的调查评估,有条件的实施源头分流改造,暂不具备条件的规范截流设施运维。2021年完成调查评估,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6.加强深基坑降排水管控,减少外水进入。按照“源头减量、因地制宜、分类管控、信息共享”的原则,制定深基坑降排水管控方案;强化深基坑降排水方案审查,优化深基坑排水去向(就近入河、基坑降水回灌、接入市政管网);完善深基坑排水许可和收费制度,严格深基坑降排水计量和执法,尽量减少深基坑排水进入市政管网的水量。(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
(四)优化污水干线和防汛泵站运行调度
7.推进一体化运行调度,实现污水平稳输送。持续推进排水系统“厂、站、网、户”一体化运行调度,结合运行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三大片区运行调度方案,细化支线及上游泵站管控措施;加快排水模型建设和应用,通过干支线联动、泵站错峰输送、运行实时监测、模型辅助决策等手段,削峰填谷,实现系统污水平稳输送,充分发挥污水厂处理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相关区政府、城投集团)
8.优化防汛泵站运行,实施分类管控。出台《防汛泵站水安全和水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上海市防汛泵站运行调度优化方案》,按照非敏感泵站、水安全敏感泵站、水环境敏感泵站、双敏感泵站分类管理,对闸门启闭、水位设定、防汛泵运行模式、截流运行模式进行分类管控,实现水安全和水环境“两水平衡”。(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城投集团、相关区政府)
(五)强化末端污水厂能力挖潜
9.深挖污水厂潜能,推进污水处理控质提量。进一步完善白龙港与竹园污水处理厂《超量稳定达标运行方案》,通过市区联手、厂网联动、精细管控等措施,在确保出水达标前提下,实现污水厂适度超量运行,进一步控制污水厂溢流。(责任单位:城投集团)
(六)推进片区间应急连通和协同处理
10.加快建设竹石连通管工程,提高运行安全保障能力。竹石连通管工程2021年内开工,2022年底建成,实现竹园区域向石洞口区域的污水调度能力。近期可缓解竹园污水厂溢流问题,同时提高竹园和石洞口片区运行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城投集团、宝山区政府)
11.推进南翔地区污水厂网完善工程,减少中心城区污水系统负荷。加快南翔污水厂扩建和配套污水管道二期建设,实现南翔地区污水全部输送至南翔污水厂处理,减少嘉定区污水外排入中心城区污水系统。2021年11月完成配套污水管道二期建设,2022年底完成南翔污水厂扩建(5万立方米/日)。(责任单位:嘉定区政府)
12.研究实施白海污水连通工程,缓解白龙港污水厂运行负荷。加快推进海滨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2022年6月通水运行。研究通过对南六污水支线现状泵站和管道进行改造,反向输送周浦和周邓公路沿线污水及白龙港南线(东段)总管部分污水至海滨污水厂,在竹白污水连通管工程建成前,充分利用海滨污水厂扩建完成后的运行余量,缓解白龙港污水厂运行负荷。(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浦东新区政府、城投集团)
(七)加强排水执法监督
13.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排水行为。强化属地管理、落实属地责任,密切协同、条块联动,全面排查各类违法违规排水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无证排放、机动车清洗场站及工地基坑排水执法,规范排水行为。(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市区联动、政企联手、条块结合,夯实责任、各司其职,相关工作纳入河长制体系协调推进。
(二)加强项目统筹。加强与水系统治理“十四五”规划、“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等计划的衔接,统筹安排、重点推进。
(三)加强政策引导。研究排水管道检测与修复等专项资金补贴政策,确保相关措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