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同意组建“上海市海洋局河口海洋测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复函
时间:2021-11-03沪海洋〔2016〕4号
上海海洋大学:
你校《关于组建“上海市海洋局河口海洋测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请示》(沪海洋科〔2015〕8号)收悉,经1月13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你校联合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等5家单位提出的《上海市海洋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议书》方案,并同意给予授牌“上海市海洋局河口海洋测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下简称“工程中心”)。
希望工程中心利用高校研发力量技术优势及各合作单位的互补优势,以科研成果用户单位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上海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划布局,准确把握工程中心的功能定位和研究方向,着力在海洋测绘技术装备和应用技术服务产品等关键技术产业的研发上实现突破,形成一批自主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服务产品,实现工程中心的滚动发展和良性循环。“工程中心”的建设管理和运行模式参照《国家海洋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特此函复。
上海市海洋局
2016年1月20日
抄送:中科院技术物理研究所,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长江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上海市海洋局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