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1-11-01沪水务(海洋)〔2014〕5号
局属各预算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本市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的有关规定,我局在2012年先后下发了《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水务(海洋)﹝2012﹞55号)、《关于转发〈关于本市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沪水务(海洋)﹝2012﹞83号),就公务卡的日常使用管理、强制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项目(内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务卡的使用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公务卡的使用管理。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强制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项目(内容)以及报销审核、资金划转的工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公务卡的使用管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公务卡制度的推行是加强公务活动、公务消费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应列入单位年度财务和廉政工作考核范围。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
2014年1月16日
抄送:局办公室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办公室 2014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