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方案》专家论证会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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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市海洋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上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方案(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专家论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的形式

2024年8月下旬,在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咨询专家库服务平台提交《行动方案》开展专家论证的申请,选择水务海洋、生态环境、绿化市容等三个领域抽取并确定专家。

2024年9月5日,邀请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与管理研究所所长诸大建教授、同济大学原长江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刘曙光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农村经济研究所所长顾海英教授3位专家参加专家论证会。

二、 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

专家组经过审核,一致同意《行动方案》通过专家论证。会上共收集到8条意见建议,全部均予以采纳。会后进行认真研究、逐条分析,充分吸收采纳了专家组及个人意见,进一步完善《行动方案(草案)》文本。

 

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意见

专家

是否采纳

意见回复

1

《行动方案》编制思路兼具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是贯彻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的具体举措,健全了上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体系。

专家组

采纳

2

《行动方案》内容完整,指导思想正确,目标可达,重点行动全面,重点任务可行,公众参与度高,可为未来全市层面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指导。

专家组

采纳

3

本行动方案指导思想明确,重点行动到位,达到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要求。建议把本行动方案的空间与上位规划作对接。

诸大建

采纳

对照《上海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内容,优化方案实施范围表现形式。

4

正文和图件中有关重点项目的内容做好前后衔接。

采纳

调整完善重点项目表,优化重点项目图件。

5

《行动方案》指导思想正确、主要任务明确、行动方案具体、保障措施有力。《行动方案》文本结构清晰、逻辑关系清楚、语句通顺、行文流畅。同意通过论证,建议尽快按照流程报批,作为本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性文件。

刘曙光

采纳

按照相关要求,按计划推进后续程序。

6

在实施过程中,对照《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加强调研、分析、研判,及时反馈、调整,使得《行动方案》能够顺利实施、目标达成。

采纳

在保障措施中提出健全工作体系,落实各项任务等。下一步将纳入上海现代海洋城市建设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

7

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和运用科技手段,建立健全上海现代海洋城市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体系,构建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新格局,为全国其他沿海省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借鉴。

采纳

在方案后续实施过程中将持续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落实方案目标任务,注重积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经验。

8

“方案”坚持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思想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取向,践行习近平“两山”理论和“人民城市人民建”理念,并依据其系统论、阶段论、价值论,创新性地设置了基本原则、主要目标、行动重点、保障措施等。“方案”的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任务具体,分工细致,保障措施有力。

顾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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