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圩区规划(2023~2035年)》专家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汇总表
信息明细属性
序号 |
意见 |
专家 |
采纳情况 |
修改内容 |
1 |
“规划情况表”建议调整为“规划工程要素/指标一览表”。附图名称建议带上“上海市”。 |
陈祖军 |
采纳 |
全文修改。 |
2 |
优化规划论证部分结构,如第四、五章可以将各自第一节优化调整思路原则或方式方法内容单独成小节,突出本次规划思路的贡献或首创指导性。 |
采纳 |
增加4.1和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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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议补充相关大控制片规划和现状泵站 (流量 ) 完成情况。 |
陈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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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
增加表1.3-1。 |
4 |
片圩联合调度方案对降低圩区运行成本,提高片内抗灾减灾能力,有现实指导意义。建议下一步研究和细化,争取早日形成防汛调度文件落实。 |
采纳 |
见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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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复核 1.2.2 上海市经济发展情况,图 1.2-1 中数据应与文字描述一致。 |
王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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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
已复核,见1.2.2。 |
6 |
复核圩区工程现状中排涝泵站统计数据。 |
采纳 |
已复核,见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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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议对规划圩区河湖水面率及排涝模数做出限定。 |
曾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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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采纳 |
圩区规划河湖水面率应不低于各区蓝线专项规划要求;排涝模数与圩区内保护对象、高程分布、下垫面情况、河湖水面率等多因素相关,需因地制宜进行确定。 |
8 |
建议改为“当现状圩区由于城市建设,其地面高程达到其所在水利片的最高除涝水位及相关排水要求时,可考虑撤圩,释放圩区调蓄库容”。 |
采纳 |
当现状圩区通过城市建设抬高地面高程后,满足防洪除涝安全和相关排水要求时,圩区功能取消,可以进行撤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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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关于雨前预降阶段,建议对圩区闸门全部打开的水位条件进行限定。 |
采纳 |
雨前预降阶段开泵:水利片能排则排,圩内水位高于圩外水位时,圩区水闸全部打开,与大片水位同步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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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规划原则中建议增加可持续发展和人水和谐的规划原则。 |
张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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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
已修改,见3.2。 |
11 |
进一步梳理现状圩区与规划圩区区域和圩区名称 |
采纳 |
已复核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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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各水利片或行政区现状圩区水闸平均口门宽度普遍偏小,建议适当扩大水闸规划净宽度。 |
采纳 |
4.4.4中对圩区水闸净宽提出下限要求,沿流域、区域泄洪通道或调蓄湖泊(淀山湖、元荡)的口门,或其他特殊情况,可论证确定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