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网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信息明细属性

征求意见部门

主要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具体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

1.建议衔接好2035供水、防洪除涝等规划、水系统治理“十四五”规划等提出的目标、任务、工程项目和节点要求,并结合近期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对已明确调整的内容,如原水西环线工程中“颛桥泵站”内容取消等予以更新。

采纳

已与流域规划及本市总体规划、行业规划衔接,对明确调整的内容作了更新完善。

2.此次提出“一脉两江两网七枢”的上海市级水网总体布局,其中一脉指一条域外优质原水引水通道(皖南山区、千岛湖引水等)的提法,域外水源作为“中长期工作谋划”,建议待论证充分后适时予以推进。

采纳

总体布局已调整为“两江两网七枢”,并对域外引水开展专题研究。

3.关于黄浦江河口建闸项目,建议与水利部“关于黄浦江防洪能力提升总体布局方案审查意见”相衔接:“结合新一轮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抓紧完善河口闸相关前期研究工作,加大黄浦江河口建闸建设推进力度”,细化深化推进前期研究工作。

采纳

已根据水利部审查意见开展黄浦江中上游堤防加高加固工程,同步对黄浦江河口闸进行专题研究。

4.建议根据修改意见,将“黄浦江河口建闸工程”、“域外引水工程”等,作为研究性内容列入工程统计表。

采纳

已对“黄浦江河口建闸工程”、“域外引水工程”开展专题研究。

市财政局

1.建议《上海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与本市相关“十四五”规划内容相衔接,保持规划的统一性和整体性。

采纳

已与本市相关“十四五”规划内容衔接。

2.建议充分考虑财政财力可持续承受能力,考量投资需求与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对规划内容和相关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一步予以研究论证。

采纳

已对规划内容和相关项目可行性、必要性进行研究。

3.建议对第139页附表二中“防汛保安工程”第5、6点骨干河道断点打通和骨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重新复核,并提供具体项目投资明细表,骨干河道实施的可行性未予论证。

采纳

对骨干河道整治工程总投资进行了复核,下阶段按财政局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

4.建议将第140页幸福河湖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相关表述删除。

未采纳

市政府“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水系统治理“十四五”规划中也明确了相关实施安排。

市规资局

1.《上海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规划目标、规划布局、标准,与《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保持一致,并结合长江、太湖流域综合规划及长三角区域发展规划进行了深化细化。

采纳

已与流域规划及本市总体规划、行业规划衔接。

2.对于“推进长三角区域优质水资源一体化配置”方面,建议在开辟引进域外新水源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对水质、水量、水动力等各方面因素进行长期的观测和研究预测,并论证可跨区域转输的水量,尤其需要考虑在极端气候情况下水资源跨区域调配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审慎决策。

采纳

已开展专题研究。

市交通委

1.考虑到黄浦江河口闸的选址对沿线港口、有关越江交通设施、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还须进一步研究论证予以确定,建议《规划》中仅对建设标准、建设计划做原则性表述,不提闸址具体方案。

采纳

黄浦江河口闸闸址通过专项规划落实。

2.为进一步优化罗泾作业区的功能和规划布局,有效应对长江咸潮影响,《规划》中建议明确陈行水库取水口分步上移有关项目安排。

采纳

已开展专题研究。

市生态环境局

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