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汇总表
信息明细属性序号 | 意见 | 专家 | 是否采纳 | 意见回复 |
1 | 根据《技术大纲》,应将规划水平年分为近期2027年和远期2035年。 | 王芳 | 采纳 | 在报告前言中明确本方案的近期水平年2027年,远期水平年2035年。 |
2 | 建议对主要指标表中的指标含义及计算方法进行说明 | 采纳 | 在第二章,“治理目标”小节中,对本次提出的5项上海市中小河流治理主要指标,增加指标说明。 | |
3 | P20,除涝标准,24小时“排除”应为“排出” | 李蓓 | 未采纳 | 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治理标准》DB31中,“5.2 治涝标准表述”采用“某一重现期最大24h面暴雨量,24h排除,不受涝”作为治涝标准。 |
4 | 建议治理目标分到不同分区,目前报告中治理目标的现状值和分阶段目标值均是从全市角度表述,建议区分水资源分区(水资源分区至少区分到太湖流域) | 采纳 | 在第二章,“治理目标”小节中,从太湖流域、长江流域,分别提出中小河流治理的现状值和分阶段目标值。 | |
5 | 建议完善附图,分区、分片或分河流细化不同类别治理措施分布图。 | 吴景社 | 采纳 | 在附图二中,分区表示出中小河流治理实施的护岸、清淤工程等的位置分布。 |
6 | 建议补充2、3系列表,目前仅附了4系列表 | 采纳 | 在附表中,增加附表2、3的系列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