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明细属性
上海市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25年1月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水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水务海洋”门户网站进行下载(swj.sh.gov.cn)。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240710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上海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以高水平政务公开服务保障本市中心工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群众对水务海洋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上海市水务局共制发行政公文737条,其中主动公开288条。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共计移送主动公开文件288份,信息目录24份。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上海市水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6件,市政府分办件2件(答复口径为同意公开和申请人主动撤销各1件),办结率100%,其中经查询申请信息不存在25件,占32.9%,申请人主动撤销23件,占30.3%,同意公开16件,占21.1%,非政府信息5件,作为咨询便民答复3件,不予公开1件,非本机关公开职权范围1件,重复申请不予处理1件,数据需要加工分析,无法提供1件。
(三)优化政策全流程公开
一是深化政策集成式发布。加大文件“应归尽归”力度,完成“营商环境”“惠企政策”主题文件推送至集成式发布政策库46件。在局门户网站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水接入改革”专栏,集中发布《上海市水务局重点企业“服务包”惠企政策集中展示》等营商环境政策文件。二是加强政策精细化解读。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水网建设规划、水文化建设规划、海域使用、水土保持、审批事项帮办微视频等政策解读23篇,其中视频图解4篇,图片解读14篇,文字解读5篇;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成立市水务局惠企利民政策集中攻坚专班,完成市水务局548条政策文件认领和27条惠企利民政策标注。三是扩大政策“阅办联动”覆盖面。推动政策文件发布界面与“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全面实现阅办联动,完成5个高频事项19个政策文件上线“阅办联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及时报送部门动态及便民提示等栏目信息,加强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通过在线访谈、政策解读、重要政策联动发布等多种形式与市政府网站开展协同联动。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制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4年4月,印发《上海市水务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项工作责任部门与时限。二是加强领导。2024年,通过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多次专题研究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包括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政府开放月活动方案、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修订等。局分管领导多次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工作会议,重点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政府开放月活动及优秀案例评选、政策解读和推送、依申请公开办理和流程优化、国际服务门户信源建设等方面工作。三是完善工作监督机制。结合市水务局工作实际,做好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加强日常检查和定期督查,确保落实到位,视情开展工作情况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四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9月27日,市水务局组织召开水务海洋系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邀请专家解读《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指南(试行)》,并进行新时代政务公开政策宣讲,同时总结回顾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对需要进一步提升的政策解读、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国际信源建设等工作进行提示,并对局优秀政府开放活动进行通报表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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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7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8 |
1 |
2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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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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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6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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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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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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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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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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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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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343133.89 |
*备注:上海市水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深井水费、滩涂使用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相关收费标准及依据已在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财政公开——收费项目中主动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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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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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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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4 |
2 |
0 |
0 |
0 |
0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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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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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5 |
1 |
0 |
0 |
0 |
0 |
1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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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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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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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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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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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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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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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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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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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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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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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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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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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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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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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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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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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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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30 |
1 |
0 |
0 |
0 |
0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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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74 |
2 |
0 |
0 |
0 |
0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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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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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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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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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力度不够,解读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上海国际门户网站稿件报送不多,涉外信息政策挖掘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情况
一是夯实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报送部门动态及便民提示等栏目信息40余条,同时通过在线访谈、政策解读、重要政策联动发布等多种形式与市政府网站开展协同联动。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水网建设规划、海域使用、水土保持、审批事项帮办微视频等政策解读23篇,其中视频图解4篇,图片解读14篇,多元化解读率达78.3%,同时对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草案同步开展解读,本年度6项重大行政决策均配备草案解读。三是加强国际服务门户信源建设工作。聚焦水务海洋全行业各领域,全面梳理挖掘涉外信息,多方面提供一些外籍人士、外资企业可能关注、关心的信息以及各类有助于上海城市形象推广的宣传素材,共报送涉外稿件15篇,采纳2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根据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上海市水务局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水务海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政策全流程公开、增强公开服务能级、加大政民互动与公众参与力度等,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推进便民利企广覆盖,强化行业领域信息公开
1.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信息公开
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7.0版供排水接入改革相关政策的发布和解读。继续推进供水客户满意度测评,进行客户回访和政策宣传培训,对水务局门户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栏进行更新改造,集中展示改革政策和成果,提供优质供水线上服务。
2.围绕河湖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强化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美丽河湖等环境提升工程进展的信息披露,加强媒体宣传,引导社会关注河湖治理和保护,强化成果推介。二是及时更新河湖长名录,公开河湖长制及水环境治理工作进展。三是按时发布《上海市河道(湖泊)报告》《上海市水闸设施年报》。四是做好“水美社区”“水美村庄”建设,结合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有序对“村沟宅河”实施整治提升,逐步修复水生态,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开,公开发布生态清洁小流域优秀案例26条,水美乡村、水美社区建设案例4个。
3.围绕构建现代化水务基础设施体系强化信息公开
一是出台上海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系统推进实施一批战略性水务工程。二是发布《一图看懂2024年市水务重大工程》,及时公开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三是及时公开23座市管泵闸、一江一河的堤防工程简介、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等信息。
4.围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信息公开
一是继续做好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每月公布上海中心城区供水水质信息,在线集中公布水价、供水可靠性、水质等信息。二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计划和本市节水行动方案,并对优秀案例进行展示宣传,发布节水宣传文稿、视频40篇。三是及时发布水资源公报,公开上海市年度取用水情况等。
5.围绕坚决守牢水旱灾害防御底线强化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更新发布防汛工作动态和水情通报。做好防汛防台预案披露和预警提示,及时发布更新防汛工作动态22条,水情通报信息11条,防汛预警信息40条,提高突发情况信息发布时效性。二是做好排水设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2023年上海市排水设施年报》。
6.围绕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强化信息公开
一是按时公开发布《2023年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公报》《上海市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公报》和《2024年上海市海洋经济统计公报》。二是每月定期公开《海洋状况报告》,发布海洋监测分析月报。
7.围绕财政资金使用强化信息公开
一是继续做好2024年度部门预算和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发布水务、海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上海市市级污水处理费2023年度收支情况》。二是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69条。三是推进绩效公开,集中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8.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强化信息公开
一是发布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按照《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开展6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信息全流程公开工作。二是做好执法、普法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24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加大有奖举报小程序宣传推广。
9.围绕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强化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推进情况公开。配合民政部门做好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时公开9113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智能水表安全监测服务相关工作进展。
(二)加快公开数字化转型,增强公开服务能级
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及时转载转发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信息92条;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报送水务海洋部门动态、便民提示、在线访谈、重要政策及解读等文件信息40余条;加强政务公开新媒体建设,做好公共政策、便民服务信息发布工作,发布政策解读5条,便民服务8条,防汛防台便民提示32条。
(三)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优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一是加大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力度。《关于加强本市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水系统治理实施方案》《上海市公共供水企业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共4项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二是深入推进政府开放活动。8月“政府开放月”期间,围绕“民心工程、实事项目”“为民办事”主题,结合供水保障、河湖治理、防汛排水、海洋保护等水务海洋重点工作,共开展线上线下20场政府开放活动,公众参与人数达6000余人,多家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开展优秀政府开放活动评选工作。同时在“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期间,积极举办“水美村庄、水美社区”“雪龙2号”公众开放日等活动。
(四)坚持以案为鉴,强化依申请公开办件规范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局领导专题组织召开行政诉讼案件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讲评会,深刻剖析行政诉讼案件,研究供水类依申请公开答复口径。坚持举一反三,对外起草并印发《上海市公共供水企业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对内修订《上海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针对依申请办件的分析研判、办件中各部门的办理时限要求等内容进一步细化,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
(五)创新工作
1.以公开强监管,升级上海河湖版“大众点评”,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治理和维护
对“随申办”公共服务平台“幸福河湖”功能进行升级改造,加强“社会共治”功能,市民可对附近的亲水点发表评论,还可以对发现的问题拍照上传、提出建议,帮助政府部门更高效地发现和处置问题。
2.以公开促落实,助力“一网通办”智慧好办
对于企业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量大、咨询集中的问题,市水务局通过制作帮办微视频,以便捷、直观的方式开展跟踪解读,将办理事项的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内容直观展示,更好帮助企业市民理解,减少因信息不全或理解偏差导致的误操作,助力实现“一网通办”智慧好办,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及服务质量。
3.以公开优服务,深化本市公共供水企业信息公开
制定印发《上海市公共供水企业信息公开管理规定》,上线“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实现政策专栏与“供水接入”等政务服务事项“阅办联动”,并在专栏同步公开企业群众关心的水价、水质情况以及供水投诉举报渠道、社会测评报告等信息,为推动本市公共供水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提升本市供水企业服务水平提供制度依据。
(六)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上海市水务局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载明信息处理费收费要求和标准,2024年未有符合收费标准的信息公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