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明细属性

2024年1月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水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水务海洋”门户网站进行下载(swj.sh.gov.cn)。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24071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海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以及上海市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逐步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公开数量向更加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明显提升企业、群众对水务海洋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上海市水务局共制发行政公文1202条,其中主动公开806条,行政公文主动公开率达67.05%。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共计移送主动公开文件806份,信息目录20份。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上海市水务局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69件,办结率100%,其中申请人主动撤销26件,占37.7%同意公开16件,占23.2%经查询申请信息不存在17件,占24.6%,不予公开4件,非本机关公开职权范围5件,补正不明确不再处理其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建立阅办联动机制,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对政策文件开展全面梳理,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安全平稳运行。二是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持续优化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策服务功能。三是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同步更新。

(五)监督保障

1.制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4月,制定并发布《上海市水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协调推进工作落实

2023年4月26日,市水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审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市水务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赵明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推进会,重点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政府开放月、优化政策解读、深化政策文件精准推送和高效送达等方面工作

3.完善工作监督机制

加强日常检查和定期督查,确保落实到位,视情开展工作情况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4.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2023年10月25日,上海市水务局邀请专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主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案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实践案例等方面展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0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0409.6276

*备注:上海市水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相关收费标准及依据已在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财政公开——收费项目中主动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2

5

0

0

0

2

6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3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1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4

0

0

0

0

2

26

(七)总计

62

5

0

0

0

2

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系统的功能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开放活动的影响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系统。梳理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系统优化建议,将系统目前亟需优化的办件短信提醒、移动端开发等需求进行上报,并对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程序性错误进行修复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通过视频、图解等简单直观的多元化解读形式,本年度共制作政策解读20篇,其中图解14篇,视频解读2篇,同时对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草案同步开展解读,全年发布草案解读4篇。三是提升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全年共开展18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开放活动,同比增加50%,其中线下活动14场,线上活动4场,参与人数共计1500余人,设置座谈交流13场,发放调查问卷13套,收集有效问卷240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根据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上海市水务局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水务海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文件集成公开、政策解读精准推送、政府开放活动等重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推进便民利企广覆盖,强化行业领域信息公开

1.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信息公开

(1)加大营商环境专栏集成

在局门户网站更新“优化营商环境”专栏,进一步提升专栏信息覆盖度和集成度,集中发布资金补贴、项目申报、减税降费等企业关心关注的各类信息。

(2)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关于集成创新供排水接入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上海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免申即享”工作方案》及其图解,加大对此类资金补贴扶持、税费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功能的公开、宣传和解读力度,优化精准推送方式,保障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2.围绕打造美丽幸福河湖强化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更新河湖长名录,公开河湖长制及水环境治理年度工作进展;二是按时发布《上海市河道(湖泊)报告》《上海市水利工程设施(泵闸)报告》;三是在门户网站的相关版块及时公开巡河护河行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提标增效、外围泵闸建设和圩区达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3.围绕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强化信息公开

一是发布2023年上海市水务重大工程白皮书。二是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投资规模等信息进行公开。三是在微信公众号新建“水务重大工程”专栏,按时间节点集中展示建设进展情况。

4.围绕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强化信息公开

(1)做好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

在上海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每月公开市属供水企业出厂水、管网水水质监测结果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合格率等信息。

(2)做好节水型小区、单位、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成果信息公开

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计划和本市节水行动方案,以局发文的形式在门户网站公开2022年度节水型小区、企业、学校、工业园区、机关(单位)名单,并在上海市水务局、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节水型单位云表彰。

(3)发布水资源公报,公开上海市年度取用水情况

及时统计并发布2022年本市平均降水量、年地表径流量、年度取水量、自来水供应、主要用水指标、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水资源开发利用等年度水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4)做好节水减排宣传教育工作

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相关节水宣传活动,以及节水减排宣传教育短视频等融媒体作品。

5.围绕防汛安全保障强化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更新发布防汛工作动态和水情通报。做好防汛防台预案披露和预警提示,提高突发情况信息发布时效性;二是及时更新22个易积水小区提升改造和11条道路积水点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做好排水设施信息公开,发布排水设施年报。

6.围绕财政资金和审计强化信息公开

一是发布2022年度部门决算、2023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二是完成财政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以及《上海市市级污水处理费收支情况》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发布水务、海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三是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四是及时、全面、准确对外公开审计整改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集中公示。

(二)提升政策获取便利度,完善政策发布和推送机制

一是完善政策公开源头管理。制定我局13类重点工作文件标签目录,实施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建立以需求侧为视角的政策文件标签体系。二是推进政策集中发布。打造供排水接入改革6.0专栏,集中公开《关于集成创新供排水接入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上海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免申即享”工作方案》等惠企利民政策。三是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继续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针对系统内到期前一个月仍未办证的排水户和每月新增的所有营业商户通过短信推送企业联系人,同步推送到企业专属页面,提醒其依法向水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三)助力政策落地实施,优化政策解读、沟通和咨询

一是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凡是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尽可能采用视频、图解等多元化的解读形式。本年度共制作政策解读20篇,其中图解14篇,视频解读2篇,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草案解读4篇。二是探索政社合作、多元参与的政策解读和辅导机制。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政策宣传和辅导,2023年上海市水务局联合上海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上海水务人才发展促进中心、上海社会科学院、华东师范大学等组织,围绕专业技术人员关心的职称政策开展解读,深度分析人才工作发展形势和政策举措,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研讨。三是强化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本年度共有6项政策文件实现“阅后即办”

(四)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政民互动与公众参与

1.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

2023年,围绕一网通办、防汛防台、供排水保障、水环境整治、海洋综合管理等集中反映上海水务海洋特色工作并且和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主题,以现场参观、座谈交流、政策宣贯、成果展览、有奖竞答、趣味科普等互动形式,共计开展18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开放活动,其中线下活动14场,线上活动4场,参与人数共计1500余人,设置座谈交流13场,发放调查问卷13套,收集有效问卷240份。在门户网站同步开设政府开放月活动专栏,将19篇政府开放月相关推文集中展示,同时运用上海水务海洋系统新媒体矩阵,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向社会广泛宣传展示政府开放活动。

2.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2023年3月20日,编制并发布2023年度上海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包含《上海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上海市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上海市现代水网规划》《上海市圩区规划(2023~2035年)》《上海市水文现代化建设规划(2023~2035年)》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同时以事项目录超链接等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草案解读、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专家论证、决策结果等信息。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

涉及本年度《上海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上海市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上海市圩区规划(2023~2035年)》《上海市水文现代化建设规划(2023~2035年)》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对外公开。

(五)创新工作

1.进一步拓展“幸福河湖”水利特色公共服务

2023年,“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事项“幸福河湖”水利公共服务模块得到进一步拓展,在原有15处精选水利文化场馆、156处精品河湖亲水点的基础上,新增11处水利文化场馆,30处精品河湖亲水点,更新22处精品亲水点,同时新增视频展示功能,用更直观的方式带市民云游“幸福河湖”。

2.聚焦民生实事,畅通政民沟通渠道

出台《上海市水务局“一网统管”平台“道路积水”工单处置制度》,进一步提升积水抢排工作时效性。扩大为民办实事群众参与度,通过网上调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抽样调查等多种渠道,对实事项目开展评议。围绕冬季寒潮,跨前一步加强民生保障宣传,协同供水企业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矩阵等渠道,发布用水小贴士;发挥供水服务代表进社区的优势,联合居委、小区物业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居民加强冻管保护及自身防寒;在上海供水APP、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上新增“快速报修”功能,方便居民自助报修;以“智能客服+自助报修+人工托底”的服务方式确保在寒潮期间的集中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响应,妥善处理,全力保障居民用户用水安全、优质、放心

3.局领导在线宣传一网通办改革成效

2023年11月9日,上海市水务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赵明以及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荣蜀华作为嘉宾参加“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举办的“一网通办”专项在线访谈节目。访谈主题为“一网通办、‘水’您而行,高质量推动水务海洋政务服务‘智慧好办’”,访谈重点围绕推进“一网通办”改革中所涉及到的“双100”智慧好办、水务海洋特色服务、公共数据治理、窗口帮办以及“跨省通办”等多个方面的改革新举措做出详细的解读。通过此次访谈,对广大市民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上海市水务局“一网通办”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推介效应。

(六)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上海市水务局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载明信息处理费收费要求和标准,2023年未有符合收费标准的信息公开事项。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 | 《2023年上海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