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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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2009年2月5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水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网站http://www.shanghaiwater.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信息公开科,联系电话:62407105

专有名词解释

世界水日:1993年1月18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根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制定的《21世纪行动议程》中提出的建议,通过了第193号决议,并确定自1993年起,将每年的3月22日定为世界水日(World Water Day),旨在推动对水资源进行综合性统筹规划和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以解决日益严峻的缺水问题。同时,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开发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2008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为“涉水卫生”,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3月22日-28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发展水利,改善民生”。

一 、概 述

自2004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本局便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水务系统政风行风测评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行业实际,年初制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上海水务网站年度工作要点,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有序推进面上工作;要求局属单位每半年一次进行政务公开工作自评、上报政务公开目录;年末制定水务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估指标表,对局属单位和区县水务部门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估。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推进、年末有考核。

2004年4月,本局制定了《上海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稿)》,在水务大厦一楼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 2004年5月1日起,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5年底,我局局属事业单位改革,挂牌成立了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具体承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受理中心成立后,设立了信息公开科,落实了专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将行政审批与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工作相结合,专职工作人员扩大到9名,其中信息公开科3名成员为全职的受理、办理人员,受理科6名成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现场受理和现场咨询。设立了水务大厦公共查阅点,配备专用电脑和触摸屏等设备。2007年2月,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设置了水务大厦LED电子显示屏对外滚动播出热点信息。200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后,制定了分层次的学习培训计划,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方式,组织局系统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上海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订,并已按照新规定要求开展日常工作。截至2008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实现了零投诉,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还有市民给我们写来了表扬信。2008年2月,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业务受理窗口(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和行政许可、行政备案业务受理)荣获“2007年全国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称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9条。

(一)规范信息分类,调整发布格式,使上海水务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界面更明晰、浏览更快速、查询更便捷。同时,根据近期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运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对公开信息索取号编码规则进行了修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信息发布、文件移送等日常工作。

(二)深化公开内容,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非公文类信息的梳理上网;发挥LED电子显示屏作用,滚动播放行政办事收件和结果公告、各类水务收费标准、水务图文简讯等群众较为关注的内容,并紧密结合当前实际,制作了“世界水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水务抗震救灾等专题宣传短片,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08年度新增依申请公开信息67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2件,其中网上申请320件,传真申请1件,电子邮件申请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14.9%是涉及区域性专业性规划行业审核意见类信息,9.25%是涉及行政许可决定书类信息,其余是涉及地下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审核意见等业务管理方面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32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79件,占总数的86.6%,主要涉及信息同上。因市民登记个人信息不全而无法提供信息等原因不予提供43件(仅针对网上申请),占总数的13.4%。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800余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000余人次(大部分为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申请人),咨询电话接听458次,当面咨询接待245次,网上咨询99次。本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780742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行政许可、规划计划、业务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全职人员3名,兼职人员6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升级触摸屏相关软件及网络、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改造、公文类备案系统建设等共约40万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尚未实施收费。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和信息委公文报备的有关要求,对文件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应操作方式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实现了工作流程电子化,在全市率先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文备案模块与全市统一平台的数据同步接口建设,并已按照要求完成2008年5-12月公文报备工作,共报备公文622件。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许可办事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认真做好水务网“行政许可网上办事”栏目的维护工作,对办事指南、流程和申请表的相关修订及时予以更新和调整。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办事表格下载的界面,增加了行政许可变更和延续申请表下载链接。建设网上业务受理服务窗口,45项许可事项和16项行政事项开通了网上预受理功能。通过网上办事窗口,申请人可以填报有关申请人和联系人的基本信息,提交相关电子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回复短信和邮件告知网上收件预受理号和其他有关告知信息。继续做好行政办事收件公告和办理结果公告,探索实施了许可证换证提前公告公示制度。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2591项,其中已办结2331项,办结的事项全部通过水务网和LED电子显示屏公开收件日期和办理结果。
(三)加强供水行业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办事公开试点的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供水行业办事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协调、交流和指导作用。自来水市南公司和市北公司两家试点单位根据要求对网站进行了改版,增加了办事公开专栏,并在首页显著位置突出了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同时,在主要营业站点设置办事公开宣传栏,提供办事公开宣传资料供市民查阅,在有条件的营业站点设置多媒体电子触摸屏或增加墙报宣传栏公开办事信息。4月25日,我局与城投总公司联合召开供水行业办事公开现场会,介绍了试点经验,对在供水行业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目前,城投公司所属各供水企业网站已全部开辟了办事公开专栏,部分郊区(县)供水企业网站也开辟了办事公开专栏;各供水企业均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和办事公开目录,逐条逐项细化抓落实,并进一步拓展了公开途径,做到了“两有”(有联系信箱、联系电话),“两上墙”(服务指南上墙、服务规范上墙),“三挂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

(四)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先后通过网络、政务公开栏等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举报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执法三告知”制度,在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工作时,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告知。继续针对典型案例,在上海水务网行政执法\以案说法栏目进行案件评析,帮助市民进一步了解水务法律法规。还起草了《关于当事人查阅行政处罚案件材料的暂行规定》和《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当事人查阅行政处罚案件材料的范围和条件,从制度上切实推进了对当事人知情权的保障;明确了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审理的范围、对象、程序等内容,对进一步规范水务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案件审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便于当事人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五)加强对区县水务系统行政许可和办事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11月下旬,举办了2008年水务行政许可实务培训班,对水利、供水、排水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和办事公开工作进行了培训。全市18个区县的建委、水务局以及下属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市政工程署、水利管理所及河道管理所等61家单位的行政许可审批人员和窗口受理人员,培训人次达119人次,进一步提高水务行业行政许可业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根据《2009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本局公开工作要求,明确公开主体、公开要素、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

(二)在发文过程中,仍存在拟稿人对公文属性的界定不准确的现象,为此,新的电子政务系统中,专门设定了提醒功能,未对公文属性进行界定和违反界定原则的公文将无法进入下一步发文流程。

(三)非公文类信息审核发布和更新的工作流程尚需进一步规范。

(四)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事公开向决策公开、过程公开延伸。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做好新旧系统的过渡衔接,完善行政许可网上办事系统和基础数据模块,做好系统的应用推广和运行磨合,实施行政审批电子档案系统开发,不断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供技术支撑,加快实现行政审批业务“外网申请、内网受理、协同办公、电子监察”的目标;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实现内网和外网信息同步、市级平台数据自动交互、申请受理文书应用规范。进一步加大行政许可办事公开的力度,对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中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进一步梳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调整。在过程公开中,实时发布预受理、收件、受理、办理、决定、通知领取等过程状态;结果公开中,加大行政许可决定书公开的力度,通过受理号与信息公开栏目索取号的关联,为用户浏览查询提供方便。

(五)以供水行业行风建设为动力,进一步推进供水企业办事公开。按照《上海市自来水行业办事公开实施意见》,以市政风行风测评为动力,重点推进供水企业办事公开工作,2009年一季度各供水企业全面实行网上办事公开。供水行业办事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各供水单位办事公开的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把督查结果作为目标考核和行风评比的重要依据,推进办事公开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上半年力争出台统一的“客户服务标准”,下半年在行业内逐步推广。

(六)进一步创新规范行政执法模式。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宣传力度,深化送法上门活动;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制度,试行突出问题约见制、管理责任建议制和典型案例披露制,建立行政执法结果公开的工作流程,解决处罚决定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核机制,处罚决定信息公开条目内容以及公开的时间节点与时效等问题,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速行政执法透明化。

九、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无

(二)指标统计附表

十、说明与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309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309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2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678
受理申请总数 32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1
3.电子邮件申请数 1
4.网上申请数 32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22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79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43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备注:“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项申请,向申请人发出补正告知书后,申请人逾期未做补正并来电表示放弃申请。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约14万
网上咨询数 人次 99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45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458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78万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4复制费(磁盘) 0
5.复制费(光盘)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9
其中:1.全职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6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4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4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