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明细属性
2015年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2016年2月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下阶段工作重点,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网站(http://www.shanghaiwater.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上海市海洋业务受理中心)信息公开科,联系电话:62407105。

专有名词解释

世界水日:1993年1月18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根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制定的《21世纪行动议程》中提出的建议,通过了第193号决议,并确定自1993年起,将每年的3月22日定为世界水日(World Water Day),旨在推动对水资源进行综合性统筹规划和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以解决日益严峻的缺水问题。同时,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开发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联合国确定2015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可持续发展”(Water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我国纪念2015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上海结合实际,确定2015年上海纪念活动的宣传主题为“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

世界海洋日:2008年12月5日第6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111号决议,决定自2009年起,每年的6月8日为“世界海洋日”。国家海洋局确定2015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的活动主题为“依法建设生态文明海洋”。上海结合实际,确定2015年上海纪念活动的宣传主题为“对接国家战略,发展海洋经济”。

水务海洋微博群:根据《上海市水务、海洋政务微博管理暂行办法》,自2012年3起,采取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的运作模式,开设以“上海水务海洋发布”为首的不同层面、各具专业特色的水务海洋政务微博群,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传播和政民互动。

“阿拉自来水”手机APP:软件是一款专门提供上海全市自来水水量、水质信息的手机APP软件。2013年起,上海在全国自来水行业内率先推出了供用户查询水质、水量等信息的手机APP应用软件“阿拉自来水”,2014年进行了版本升级,将水质信息由原来的4项增加至106项,并新增、优化了栏目设置。新版软件通过行业简介、行业动态、水质水量、计划换表、计划停水、帐单查询、补寄帐单、便民信息8大板块的建设,实现了“水质全公开、用水早安排、信息全知道、水费随时查、行业发展多知晓” 5大功能。

“上海防汛”微信公众号(shfxwxh):它是广大社会公众随时了解最新汛情、学习自我防护知识、提高避险自救能力和监督防汛部门依法履职的重要桥梁。作为以防汛为特色的微信公众号,既能主动推送防汛新闻动态和防汛预警信息,也可通过双向交互获取最新雷达云图、台风路径信息,通过接口开发还能调用上海防汛移动APP的部分内容,主要菜单有气象预报、潮位预报、台风路径、卫星云图、雷达云图、实时雨量、实时水位、水情通报、防汛常识、应急预案和公益宣传等。

“上海供水”微信公众订阅号(sh962740):2014年正式开通并对外运营,在微信中提供便捷水费查询功能,方便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的手机客户随时随地了解自家用水、水费缴纳情况。

一 、概 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市海洋业务受理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市防汛信息中心(市水务信息中心、市海洋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目前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1名,其中专职人员3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兼职人员28名,负责现场咨询、依申请公开流转办理、微博微信、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数据资源开放等相关工作。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推进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受理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继续保持零有责投诉、零有责行政复议、零有责行政诉讼。

(一)完善工作机制。围绕“依法、规范、高效、为民”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以贯彻《上海市水务海洋行政服务“十三五”规划》为抓手,将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纳入水务海洋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承诺”、“行政审批和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目标和满意度评价方法”等政务服务标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水务海洋政务服务窗口荣获“上海市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二)强化培训考核。全年共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0次,其中,全市水务海洋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1 次、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等各类专题培训班9次。召开政府信息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4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政务大厅半年工作推进会1次、年度考核工作会议1次、依申请公开案例研究等各类专题会议22次。同时,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推进、年末有考核。

(三)优化公开渠道。调整优化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回应等栏目设置,加快数据更新,强化搜索功能。结合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实现公开信息与网上办事交互关联,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增强。积极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移动终端应用服务,提升用户体验,提高信息到达率。相关微博、微信、手机APP,均可通过门户网站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进行下载。

(四)扩大社会参与。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健全网上局长信箱、在线访谈、网上咨询、调查评议、政务微博、市民服务热线等有效运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增进政民双向互动。加强与微博微信粉丝的互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新修订防汛条例”有奖竞答、微博微信网友见面会等,水务海洋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完善社会听证、公开征询和网上交流等公开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在上网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上海市水务海洋行政审批听证办法》,规范本市水务、海洋行政审批听证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5年,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6640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在线访谈2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3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0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干部人事任免等情况。

2、主动公开水务、海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指南、流程和信息目录。

3、主动公开各类社会关注度高的规划计划。特别是水务专业规划、海洋专业规划和信息化规划等全市性、区域性专项规划。

4、主动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年度部门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主动公开年度水务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招投标情况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开年度市政府实事项目和我局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

6、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收件公告、办理状态和结果公告。

7、牵头开展供排水行业办事公开,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8、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以案说法。

9、主动公开其它水务、海洋业务信息,并提供覆盖防汛、水利、供水、排水、海洋的实时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http://www.shanghaiwater.gov.cn):以提供“一站式、人性化”的水务公共服务为目标,以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优化后台支撑体系,提高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

2、公共查阅点:江苏路389号水务大厦一楼(查阅点设有资料栏和市民查阅专用电脑)。

3、政务公开显示屏:位于江苏路389号水务大厦一楼户外。每个工作日滚动播放行政办事收件和结果公告、各类水务收费标准、水务图文简讯等群众较为关注的内容,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等专题宣传短片,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4、新闻发布会和社会宣传: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地做好水务新闻发布和社会宣传工作。

5、每月两次向上海市档案馆、上海市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信息和目录。

6、实时向中国上海网站报送具有水务、海洋特色的主动公开信息。

7、制定《上海市水务、海洋政务微博管理暂行办法》,采取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的运作模式,开设不同层面、各具专业特色的水务海洋政务微博群。

8、开发“阿拉自来水”手机APP,实时提供自来水水量、水质数据、服务网点等信息,提供帐单查询等服务。

9、开通“上海防汛”、“上海供水”、“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等微信公众号,运用新媒体加强政民互动。

(三)特色便民渠道

1、及时公开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将台风路径、实时雨量、供水服务等信息分门别类在“便民信息”栏目实时公布(共分防汛、水利、供水、排水、海洋5大类34个小类)。

2、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均编制了表格范例,并在网上办事栏目发布,方便申请人参考后填写申请表格。

3、开通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特别是汛期的汛情、雨情、水情信息,加强对社会公众的避险引导。

4、网站提供RSS订阅功能,并在新闻栏目设立了“推荐”按钮,可将相关内容发送到发送人自己或者朋友的E-mail。

5、在网站首页“便民服务”栏目提供“上海水务海洋发布”政务微博页面链接和“上海防汛微信公众号”、“上海供水微信公众号”等二维码扫描。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成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制定《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关于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的方案》,梳理并主动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与发布。梳理制作了《关于重新发布<关于本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等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和《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中央控制室、在线检测仪器管理的通知>等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并已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办事公开,根据审批项目调整情况,及时修订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已公开的行政裁量基准实施行政处罚,规范裁量权行使。通过法人库、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系统将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信息予以同步上传并信息共享。继续在局门户网站“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专栏,公开典型案件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并印发典型案例汇编,在执法宣传中向社会公众发放。通过政府数据资源服务平台,将执法类举报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开放,确保举报处理及时公正。积极探索研究当事人查阅在办案件、案件公开审理、公开听证等信息公开方式。并利用新闻媒体、义务监督员等社会资源,扩大信息公开的传播范围,确保案件处理公平正义。

2、推进规划计划和财政信息公开。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细化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及时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全市性水务海洋规划2项、年度计划3项、区域性规划22项。

3、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成立局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局网上政务大厅整体建设与推进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局门户网站和行政审批网上办事系统改造、行政审批网上流转应用。主动将今年的行政审批事项上网计划由原定的63.2%上调为96.2%,超计划完成与市级政务大厅平台联调测试。

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加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使用。积极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条例》相关配套措施,行政审批信息实现与市法人库、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系统的对接,行政处罚信息按季度导入平台报送。

制定并报送2015年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计划,并已于2015年年底前累计完成98%以上“已建成的使用市级部门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信息化运维项目”的数据资源编目和注册,超额完成了“年底前累计完成70%以上”的指标任务。2014年至2015年合计注册和发布各类数据产品44项。其中,以接口服务方式开放的数据资源占年度开放数据总数的68%,超额完成了“原则上比例不低于30%”的指标任务。

4、深化公共供水信息公开。根据《上海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2014年4月1日起,由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提供监测数据、上海市供水处负责公开市属公共供水企业水质监测结果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合格率等信息,由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开本区(县)公共供水企业水质监测结果,由公共供水企业负责公开本企业水质检测结果。

为进一步保障居民用水知情权,选择了6个居民小区试点开展小区水质实时监测。主要是通过在小区水网接入点或小区泵房等设置水质在线监测仪,实时监测自来水浊度、余氯两项最能反映水质状况的特征数据指标,通过小区内主通道上的LED电子屏进行公开显示,用户还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实时了解小区自来水的水温、余氯和浊度等数据。

同时,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和指导,深化供水行业办事公开。制定了《关于加强供水行业网络服务、建设供水服务互联网平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建设,强化和拓展网络服务能力,利用微信和APP等自媒体平台丰富服务形式,加强与用户的实时互动,努力为用户提供更快捷、高效的服务。

(五)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工作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以文字说明、图表解读、专家解读等比较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组织政策解读,发布权威信息。全年共通过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上海市长江河道采砂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相关条文修改对照表、对接“一带一路”海洋经济发展 锁定5大重点、节水常识图解等各类政策解读稿件43篇。

充分利用水务海洋政务微博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及时发布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尤其在主汛期,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和处理处置等信息,提升水务海洋公众服务渠道和能力。如“6.17”特大暴雨期间,“上海防汛”微博发布的“水不退、人不撤”信息,阅读量达到392万。防御台风“灿鸿”期间,通过“上海防汛”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及时发布防御台风安全提示和64字顺口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2015年6月,开通了“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针对“上海市海岛保护规划发布”、“本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即将开展”等热点新闻进行了图文并茂的宣传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依申请受理机制、研究会商机制和需求跟进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社会评议、受理举报、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规程和职责分工。针对“区域性规划行业审核意见”等申请量较集中的事项,将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由“依申请公开”改为“主动公开”;针对“本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理顺相关管理体制的常见总量”等市民群众咨询较多的热点问题,及时纳入便民问答范围予以解答。

(二)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

注重网站栏目优化,畅通受理渠道,加强便民指导和解疑释惑,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受理、流转、答复申请的过程中,本着便民利民的宗旨,能够公开的信息尽量公开。所有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参照示范文本规范合理答复,受到了申请人的好评。全年共受理公开申请293项,其中287项答复同意依申请公开或部分同意公开,3项答复主动公开,合计290项,同意公开率达到了99%。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提供信息的,暂不列入收费范围。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申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011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2917人次,接听电话咨询64人次,答复网上咨询30人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16.8万人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针对行政公文主动公开率不高的问题,结合办公自动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把公文属性的界定固化到公文流转程序之中,从源头上加强对公文属性的把关,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明确要求说明理由。2015年度行政公文主动公开率提高至39.4%,比2014年提高了8.4%。

(二)针对门户网站搜索功能便捷度不够等问题,结合门户网站改版,积极落实改进措施,完善数据更新机制,优化搜索功能,提高网上互动质量,确保门户网站搜索便捷、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回应到位、服务实用。

七、下阶段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水务海洋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加大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实效。重点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加强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及时修订办事指南,做好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取消的信息公开;扩大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制定《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推进公共供水信息公开,加强行业监管和指导;继续做好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加强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加强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市区(县)联动机制,加强培训考核,不断提高水务海洋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八、附表

统计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WDCM上传图片

WDCM上传图片

WDCM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