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一期)重大设计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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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5491

 

 

 

 

上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

你中心《关于上报<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一期)重大设计变更报告>的请示》(沪堤防2025122号、沪堤防20251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獐保护区管理工作要求,原则同意桩号R1+547.91-R1+741.00防汛道路宽度由5.0米缩窄为4.5米,陆域侧由放坡衔接调整为挡墙衔接;桩号R1+741.00-R1+774.33对现状桥接坡挡墙进行外贴壁加固。

二、根据环保要求,因施工场地限制,原则同意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松浦原水厂L0+146.60-L0+251.67段由新建挡墙和MJS地基处理方案调整为对现状防汛墙进行后贴壁改造并采用压密注浆进行地基处理。

三、为保护岸后房屋安全和保护保留松浦大桥综合区段岸后乔木,原则同意大涨泾DZJL0+190.00DZJL0+295.00由新建整体骑跨式高桩承台结构调整为利用现状挡墙结构,墙前新建密排钢板桩进行贴壁加固;米市渡段桩号L1+846.32-L2+016.88L4+206.19-L4+304.44DZJL0+000.00-DZJL0+004.73岸段堤防由骑跨式高桩承台结构调整为低桩外贴壁加固,桩位相应调整。

四、为避免出现违法用地,原则同意景观节点R3+002.55-R3+296.79L0+000-L0+283.42L0+340.18-773.27XYHL0+000-XYHL0+007.21,由借地范围内实施土堤调整为在15米征地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设置亲水平台、防汛通道和景观绿化等。

五、为支持东勤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对桩号RI1+023.30-RI1+060.12处老码头进行改造,包括修复地坪、增设栏杆和增加防撞警示柱等。

六、为避免重复建设,原则同意取消桩号R0+463.54-R0+513.54段、L0+283.42-L0+340.18工程内容建设。

七、重大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特此批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51225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12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