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免申办”服务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5〕417号
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局有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等有关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依托“一网通办”加快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工作方案》《上海市加快“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改革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要求,市水务局积极研究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免申办”工作,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免申办”服务已上线“一网通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
二、办理流程
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实现“免申办”服务,实现方式为“一键确认,免于填报”。
(一)内部流程。通过水务海洋统一审批系统“取水延续免申即享”模块,预填申请信息,通过“两页”平台推送消息,告知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一键确认”;后续按照即办件流程进行办理。
(二)外部流程。企业收到“一键确认”消息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确认后即可获取决定书和取水许可证,免去申请环节的表格填报和材料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免申即享”服务工作,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推动政务服务办事过程更便捷。
(二)落实工作责任。准确把握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免申办”服务的要求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取水户的宣传和指导,全力提高服务知晓率和应用率。
(三)加强宣传推广。要结合“一网通办”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取水许可证核发(延续申请)“免申办”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宣传推广,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