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骨干河湖“十五五”期间水质监测方案》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5〕357号
各区水务局、市水文总站:
为全面掌握本市水文变化规律,科学评价本市河湖水质现状及变化态势,精准服务于新形势下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巩固河湖治理成效、提升河湖水质,加强骨干河湖水质监测,现将《上海市骨干河湖“十五五”期间水质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5年9月8日
上海市骨干河湖“十五五”期间水质监测方案
为全面反映本市水文变化规律,发挥水质监测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改善、水源地安全、河湖长制等方面的支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依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表水国家基本水质站名录(2025年版)的通知》(办水文〔2025〕110号);
《上海市水网建设规划》(沪府〔2023〕71号批复);
《上海市骨干河道布局规划》(沪府〔2012〕41号批复)。
二、监测范围
1.地表水国家重点水质站所在河湖;
2.226条(个)骨干河湖;
3.《上海市水网建设规划》中“纲、目、结”主要河湖。
三、监测断面、频率、项目
(一)监测断面
“十五五”期间全市共设置水质监测断面443个,其中99个地表水国家重点水质站(断面)根据2025年4月水利部办水文〔2025〕110号文确定,其它344个断面根据代表性、均衡性、延续性等原则设置。
(二)监测频率
每月监测1次。原则上于每月上旬监测,逢节假日适当调整。
(三)监测项目
1.443个断面: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和粪大肠菌群等24项,湖泊增加透明度、叶绿素a。
2.99个地表水国家重点水质站(断面):增加矿化度、总硬度、电导率、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硫酸盐、氯化物、悬浮物、碳酸盐、重碳酸盐、总有机碳、钾、钠、钙、镁、铁、锰、镍等18项。
四、工作分工
(一)监测分工
地表水国家重点水质站(断面)99个及中心城区、淀山湖、元荡水质监测断面32个由市水文总站组织监测,其余312个水质断面由所在区水文机构负责监测。
(二)数据报送与成果分析
市水文总站次月5日前将地表水国家重点水质站监测成果报送水利部及流域机构。各区水文机构对本区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当月25日前将监测成果报送市水文总站。
市水文总站负责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评价。
五、监测经费
水质监测经费由市水文总站和各区水务局落实部门预算。
六、监测时间
从2026年1月至2030年12月。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