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华新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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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5〕212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青浦区水务局关于<青浦区华新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污水篇)><青浦区华新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雨水篇)>报请行业审查的请示》(青水〔2023〕109号)及规划文本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
同意雨水规划范围为华新镇集建区范围,面积约为16.86平方公里;污水规划范围为华新镇的镇域范围,面积约为47.42平方公里。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及排水标准
同意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水模式采用自排模式。同意规划排水标准,即凤溪社区(HX05排水分区)、徐乐北路周边北青公路以南区域(HX08排水分区)和大居区域(HX06排水分区)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5年一遇,面积约为4.56平方公里,其余区域采用3年一遇;生活污水量指标按用水量指标90%计,工业用地污水量指标按用水量指标75%计,地下水入渗量按平均日污水量10%计。
三、关于排水规划方案
(一)雨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范围内采用自排模式,雨水经收集就近自排河道,通过按规划标准新建、改建雨水管道和控制地坪标高等措施实现提标。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地块和道路标高控制要求。原则同意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通过源头径流控制和末端排口改造等措施,控制初期雨水径流污染。
(二)污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污水量预测,即华新镇2035年规划污水量约为8.26万立方米/天。
原则同意华新镇污水系统布局方案为“一厂六总管五站”。
原则同意在保留现状嘉松中路干管基础上,新建新府中路DN800-DN1000污水干管;翻建北青公路污水干管至DN600-DN1000;沿崧泽大道-芦蔡路-凤重路新建DN900- DN1200污水输送管转输赵巷镇和重固镇污水。
原则同意保留利用华腾路污水泵站、华益村污水泵站、白马塘污水泵站,规模分别为1.92万立方米/天、0.36万立方米/天、0.12万立方米/天;迁建北青公路污水泵站至北青公路新凤南路交叉口东侧,规划规模3.5万立方米/天,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废除现状华隆路污水泵站,在华隆路新府中路交叉口东南侧新建新府中路污水泵站,规划规模3万立方米/天,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
原则同意现状华新污水厂近期保留利用,处理规模为10万立方米/天;远期扩建至15万立方米/天,与《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市青浦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22-2035年)>行业意见的通知》(沪水务〔2023〕373号)中华新污水厂的规划规模一致。
原则同意污水厂污泥送至青浦区污泥干化焚烧厂处置;通沟污泥近期送至青浦区脱水污泥处理厂内已建通沟污泥处理站,远期送至规划香花桥污水厂内的规划通沟污泥处理站处理处置。
原则同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案维持纳管处理方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推进本市排水详细层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沪水务〔2023〕280号)要求和技术评审报告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建议对HX06排水分区规划雨水管道计算标准和设计规模进行复核和调整,确保区域自排能力可以达到5年一遇规划;建议补充说明华新污水厂远期扩建方案采用废除现状污水厂并在北侧嘉松中路-一号横河-新通波塘-S26沪常高速合围地块内新建一座15万立方米/天的地下污水厂,而非保留现状污水厂并在北侧地块扩建5万立方米/天处理规模的理由。
(二)请你局对接区规划资源部门,对规划中重要排水设施用地和排水管道管位进行控制;对接区建设和管理部门,做好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的衔接。
(三)请你局对规划范围内纳管的工业用地企业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做好监管,确保纳管水质满足标准要求,杜绝市政污水厂不能处理的工业污染物进入市政污水收集系统,保障下游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四)请你局根据区域开发时序和规划近远期目标,制定规划实施计划,推进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近远期衔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