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朱家角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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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5107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青浦区水务局关于<青浦区朱家角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污水篇)><青浦区朱家角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雨水篇)>报请行业审查的请示》(青水〔2023155号)及《青浦区朱家角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雨水篇)》《青浦区朱家角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污水篇)》文本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

同意雨水规划范围为朱家角镇的城市开发边界范围,面积约为31.2平方公里;污水规划范围为朱家角镇的镇域范围,面积约为136.9平方公里。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及排水标准

同意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水模式采用自排模式。同意规划排水标准,即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5年一遇;城镇综合生活污水量指标采用288/人·天,农村综合生活污水量指标采用162/人·天;工业污水量指标采用3000立方米/平方公里·天;地下水入渗量按平均日污水量10%计。

三、关于排水规划方案

(一)雨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范围内采用自排模式,雨水经收集就近自排河道,通过按规划标准新建、改建雨水管道和控制地坪标高等措施实现提标。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地块和道路标高控制要求。原则同意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通过源头径流控制等措施,控制初期雨水径流污染。

(二)污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本次规划污水量测算,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污水量约为7.54万立方米/天。

原则同意污水系统布局方案,即朱家角新、老镇区污水经收集接入珠溪路现状DN800-DN1000污水干管和规划增排的DN800-DN1200污水干管;青浦新城四站片区污水经收集接入青浦大道规划DN1000-DN1400污水干管;工业园区污水经收集接入朱泖河东侧现状DN1000污水干管;珠溪路以西沪青平公路沿线污水经收集接入沪青平公路规划DN800污水干管。规划范围内污水最终排入朱家角污水处理厂。

原则同意朱家角污水处理厂远期扩建,规模由现状6万立方米/天扩建至10万立方米/天,厂区周边新增用地约2.24公顷。

原则同意迁建淀山湖大道污水泵站,规划规模约为1.5万立方米/天,选址于新塘江河南侧、珠溪路东侧,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扩建珠溪路污水泵站,规划规模为4.2万立方米/天,选址于现状泵站南侧,用地面积2100平方米;康园路、康欧路泵站等2座污水泵站原址拆除新建,规划规模分别为1.5万立方米/天和1万立方米/天;青西1#、青西2#、青西3#3座污水泵站采用调整配泵的方式进行扩容,规划规模分别为1.33万立方米/天、2.2万立方米/天、3.5万立方米/天;在金舟渔村和淀山港西侧规划绿地设置一体化污水泵站2座,规模分别为126立方米/天和2000立方米/天。

原则同意规划范围内污水厂污泥送至青浦区已建污泥干化焚烧厂处理处置;通沟污泥近期送至青浦区脱水污泥处理厂内已建通沟污泥处理站,远期送至规划香花桥污水厂内的规划通沟污泥处理站处理处置。

原则同意朱家角镇远期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推进本市排水详细层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沪水务〔2023280号)要求和技术评审报告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建议复核并优化近期不具备纳管条件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的近期就地处理方案,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农村地区的处理模式。建议已建成区域复核标高是否满足自排需求,对存在积水和河水倒灌风险的区域提出针对性措施,补充结合地块新改扩建同步配建雨水提标调蓄设施的工作要求。

(二)请你局对接区规划资源部门,对规划中重要排水设施用地和排水管道管位进行控制;对接区建设和管理部门,做好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的衔接;对接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在地块新建、改建中指导落实本规划提出的有河道穿越的街坊临河就近自排的要求。

(三)请你局对规划范围内纳管的工业用地企业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做好监管,确保纳管水质满足标准要求,保障下游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四)请你局根据区域开发时序和规划近远期目标,制定规划实施计划,推进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近远期衔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5324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3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