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同意河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增加成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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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568

 

 

 

 

河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心关于申请增加成员单位的文件收悉。根据《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工程技术科研中心建设管理规定》(沪水务〔2021835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同意增加上海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和松江区河湖管理事务中心,作为河湖水生态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员单位。

希望工程中心成员单位以行业需求为导向,准确把握工程中心的功能定位和研发方向,着力在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关键技术和重点应用上实现突破,形成一批自主产权的关键技术及服务产品,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技术研发、产品应用、行业服务和人才培育的创新性平台,实现工程中心的滚动发展和良性循环。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5226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松江区河湖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滩涂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上海水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2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