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注销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吴淞水厂取水许可证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5〕51号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吴淞水厂取水许可证注销的请示》(沪城水〔2025〕15号)收悉,鉴于你公司下属制水分公司吴淞水厂已根据计划于2024年12月18日正式停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将原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吴淞水厂的取水许可证(许可证号:B310110S2021-0165)予以注销。
你公司取水许可证注销后,应当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第四十九条规定,在6个月内拆除或封闭取水工程或设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5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