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将深井作为地下水应急供水设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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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5〕4号
上海鸿达饮料有限公司、上海密纯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天宝矿泉水厂:
根据《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地下水管控指标的通知》(沪水务〔2023〕44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将相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上海鸿达饮料有限公司的1口取水深井(深井编号:U31152)、上海密纯饮料食品有限公司1口取水深井(深井编号:U30798)和上海天宝矿泉水厂1口取水深井(深井编号:U31379)作为临时应急供水设施,不再核发《取水许可证》。
二、为确保深井水质稳定及应急状态时能正常发挥作用,请你们按照《上海市应急供水(回灌)深井建设与运行技术导则》,规范做好深井的日常维护,全年单井维护性开采量不得超过3000立方米。同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深井水质检测,水质检测报告抄送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
三、落实取水计量表具的正常运行和定期检定,根据我局监管要求定期报送维护性开采量报表。
四、维护性开采的水量应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5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奉贤区水务局、嘉定区水务局、金山区水务局,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