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桃浦河泵闸安全鉴定意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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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4〕548号
上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
你单位《上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关于审定桃浦河泵闸安全鉴定意见的请示》(沪堤防务〔2024〕223号)收悉。根据水利部《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14号)、《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2014)和《上海市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管理办法》(沪水务〔2023〕416号)等文件要求,有关批复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桃浦河泵闸安全类别为一类闸的安全鉴定意见。
二、你单位应按照水闸管理相关法规规范及标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水闸运行管理,加强观测监测工作,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水闸工程安全运行。
三、经安全鉴定,水闸安全类别发生改变的,你单位应在接到水闸安全鉴定批文后,向水闸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特此批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