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2024年泥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块蓝线调整方案行业审查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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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4〕437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审〈2024年泥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块蓝线调整方案〉的请示》(沪自贸临管委发〔2024〕392号)以及《2024年泥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块蓝线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收悉。经研究,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同意《调整方案》的规划范围为马厂南站、公平南站、人民南站、横港南站、龙港南站、横港中站、横港北站、龙港中站、龙港北站等9个灌区组成,规划面积约6.12平方公里。
二、同意《调整方案》依据浦东新区水利规划提出的区域除涝标准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采用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复核计算。)
三、原则同意《调整方案》提出的河道水系调整方案:即在原有规划河道布局基础上新增龙港新开河、人民新开河、马厂新开河等3条规划河道。调整后规划河湖水面率约11.06%,河湖面积约67.69万平方米,较原规划增加河湖面积约4.31万平方米。(河道规划要素见附件)
四、请你委会同泥城镇政府将本次水系调整方案纳入《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23-2035)》等规划成果中,规划批复后,将蓝线成果报送我局备案。
五、填堵河道为市政府行政许可事项,按照《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在水系调整的实施中如涉及填堵河道,请你委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程序办理填堵河道行政许可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填堵现状河道。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