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浦东新区东沟水利枢纽节制闸降低标准运用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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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4218

 

 

 

浦东新区水务局:

《关于报送浦东新区东沟水利枢纽节制闸降低标准运用方案报告的请示》(浦水务〔202457号)已收悉。根据《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14号)、《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2014)、《上海市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管理办法》(沪水务〔2023416号)和《上海市水闸降标运用方案编制指南》(沪水务〔202067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鉴于东沟水利枢纽节制闸安全鉴定等级为四类闸,为保障设施安全,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编制的降低标准运用方案。

二、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水闸运行管理工作,强化巡查和监测,对损坏严重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加固,落实风险和隐患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并制定安全应急措施,确保水闸设施运行安全。

三、该水闸降低标准运用的时间范围为:自批准之日起三年。你单位应加快开展东沟水利枢纽节制闸拆除重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4520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5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