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枢纽核心区供水专业规划行业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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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4223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海市松江区枢纽核心区供水专业规划>报请行业审查的请示》(沪松水〔2023353号)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及规划年限

同意规划范围与松江枢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保持一致,即东至松金公路,南至申嘉湖高速公路(S32),西至毛竹港,北至老沪杭铁路,总面积约4平方公里。

同意规划年限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二、关于供水规划

(一)规划水量、水质和水压

原则同意规划范围内最高日需水量约2万立方米/日;供水水质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和上海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31/T 1091-2018);规划配水管网末梢压力不低于160kPa,至2035年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6%

(二)供水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方案。规划区域近期维持松江二水厂供水,视水量发展情况配套建设外围车阳路、金玉路DN500输水管,建成后由松江二水厂和车墩水厂联合供水。规划区域内部沿松金公路(北边界-玉阳大道)、金玉路(毛竹港-松金公路)、玉阳大道(毛竹港-松金公路)敷设DN500供水管道,其他道路下敷设DN300供水管,供水管网连通成环,满足高峰时、事故时和消防时的供水安全。

规划区域内新建住宅及公建的二次供水设备设施、管道及配件等,严格按照《上海市新建居民住宅饮用水高品质入户工程技术规程》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加强对接协调交通、规划资源等部门,落实规划区域内供水管道管位,与铁路、轨道交通等做好衔接;供水管道建设应与市政道路同步实施,对现状供水设施废除应坚持“先建后废”原则;根据水量发展情况,推进外围输水管道建设,确保区域用水需求。

(二)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节水意识,加强用水效率控制,规划期间区域用水原则上不突破规划总量并力求节约,应充分利用雨水、河水和再生水等作为场地和绿化浇洒、道路冲洗等。鼓励在水务设施建设和运营中推广绿色能源,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452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市水务规划院。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5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