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报汛工作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4〕193号
相关区水务局,市水文总站、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城投水务集团:
为做好2024年上海市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按照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等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本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需要,现就2024年报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汛任务及规定
(一)报汛任务
1.水情站
上海市水情报汛站387个,闵行区24站、宝山区26站、嘉定区24站、浦东新区68站、金山区19站、松江区28站、青浦区41站、奉贤区31站、崇明区61站,市水文总站65站。
387站的雨量监测项目366个(代表站161个),潮(水)位监测项目209个(代表站44个),风速风向监测项目23个,流量监测项目2个,气压监测项目1个。上述报汛站,向水利部报汛26个,向流域机构报汛87个;国家基本水文测站68个,防汛专用站319个。
2.预报站
上海市预报站6个,其中,常态化预报4站,台风期间预报6站。常态化预报每天10:00、15:00两次开展潮位预报和发布。根据相关机构预测台风会影响上海的结果,且气象预报未来上海市24小时降水量超100毫米,水文部门滚动开展预报。预报成果依据《黄浦江高潮位预警图形符号》,及时发布高潮位预警。
3.水库站
上海水库报汛报旱站3个,承担水位监测2个,盐度监测3个。
(二)其他规定
1.报汛站采取自动报汛为主,人工加报为辅的报汛方式。实时水情信息通过水情自动测报系统10分钟内全部上报。
2.当发生局部极端天气,或受台风、暴雨、高潮、洪水“三碰头”、“四碰头”影响,日降水量超过100毫米、水位流量接近或超过历史极值、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应滚动开展预报,及时加测、加报雨水情信息,校核超阈值雨水情信息,报送特殊水情分析材料。
3.盐度监测视咸情发展及工作要求,及时加密盐度、氯化物、电导率等要素的报送频次。
二、有关要求
水情信息是水旱灾害防御调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做好“四预”工作的重要前提。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年度报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水情信息的报送时效和质量,为水旱灾害防御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报汛责任落实。健全值班值守、报汛质量管理等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
(二)全面做好汛前检查。汛前,各单位须全面深入检查和维护所辖报汛站的测验设施设备,开展雨量滴定、水尺考证、水准校测、通讯信道检查、备品备件购置等汛前准备工作,确保水情数据测得出、报得准。
(三)加强汛期设施设备维护。汛期,加强所属报汛站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每日检查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状况和数据报送情况,密切关注特殊水情期间的数据质量和信息报送情况,确保数据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及时报送水情分析材料。市、区水文机构每月开展水情分析,及时开展特殊水情的预测预报、重大水情专题总结分析,做好各类水情分析材料的上报。
三、联系方式
市水文总站承担全市水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有关报汛事宜,请与市水文总站联系。
值班电话:021-64564995
传 真:021-64570043
邮 箱:shswzz@126.com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区水文站(队、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