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练塘镇雨水专业规划(2022-2035)》行业意见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4〕173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青浦区水务局关于<青浦区练塘镇雨水专业规划(2022-2035年)><青浦区练塘镇污水专业规划(2022-2035)>报请行业审查的请示》(青水〔2023〕76号)及《青浦区练塘镇雨水专业规划(2022-2035)》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
同意雨水规划范围为练塘镇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和城市开发边界外的高铁组团,总面积约为7.5平方公里。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及排水标准
同意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水模式采用自排模式。同意规划排水标准,即车站区域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5年一遇,汇水范围东至练南路、北至钟家江、南至长珠路、西至农坟屋江,面积约为0.61平方公里;其余区域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3年一遇。
三、关于排水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范围内雨水提标方案,即练塘(含沪苏湖铁路练塘站)和小蒸两处集建区雨水就近分散自排圩外河道,蒸淀集建区雨水就近分散自排中西圩的圩内河道。各自排分区通过按规划标准敷设DN800-DN1500雨水管道、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在源头配建绿色调蓄设施、控制地坪标高等措施实现提标。关于道路最不利点标高,练塘老镇区按3.39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控制、新建区按3.33米控制、车站区域按3.16米控制、中部区域按3.40米控制、工业园按3.24米控制、预留发展用地按3.50米控制、小蒸社区按3.30米控制、蒸淀社区3.40米控制。
原则同意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通过源头径流下渗减排和过程蓄排等措施,削减雨水径流总量,控制初期雨水径流污染。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推进本市排水详细层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沪水务〔2023〕280号)要求和技术评审报告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为区域内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规划支撑。建议进一步针对保留葫芦头江作为练塘镇老镇区提标措施的推荐方案,就非规划保留河道未来被填埋的风险和断头河水质控制等问题进行论证,明确后续措施,确保方案合理性和可实施性。如经论证比选,不再将保留葫芦头江作为练塘镇老镇区的提标措施,练塘老镇区道路最不利点标高应按3.41米控制。
(二)请你局对接区规划资源部门,在本规划基础上,对重要排水管道管位和提标方案涉及的主要水体进行控制。
(三)请你局联合区建管委和区房管局,在各地块的海绵城市设计工作中,通过优化竖向高程、增加海绵城市要素等措施,实现各地块内雨水的蓄滞能力达标,从而满足规划范围内雨水排水能力提升和初期雨水污染控制要求。
(四)请你局对接古镇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古镇排水方案,确保方案在满足区域防汛安全和水环境质量要求的同时,符合古镇风貌特色。
(五)请你局根据区域开发时序,制定规划实施计划,落实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近远期衔接。建议加快推进区域内排水管道建设,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市水务规划院。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