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建立上海市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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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3111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上海市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其组成人员如下:

召 集 人:史家明  市水务局局长

    员:黄祥青  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许祥云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市税务局副局长

朱明林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葛东波  市经济信息化委总工程师

翟金国  市科委副主任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言浩  市司法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二级巡视员

    市规划资源局总工程师

罗海林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千伟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总工程师

王晓杰  市交通委副主任

黎而力  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阮仁良  市水务局副局长

朱心军  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除上述成员外,在召开联席会议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区、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负责人出席。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副局长阮仁良同志兼任。

今后,联席会议成员及其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水务局

20231229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12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