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强在建水务工程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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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4〕76号
各有关单位:
春节假期已经结束,本市水务建设工地即将进入节后复工阶段,为全力抓好节后水务建设工地复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复工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岗履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如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履职的,需经建设单位同意,由企业委派同等资质能力及以上的管理人员进驻管理,同时向受监监督机构报备。
二、落实“六项机制”,开展隐患排查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复工前,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展工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安全生产开工条件落实情况、务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临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状况、起重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情况、消防设施设置情况、进场工人实名制及健康体检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留档备查,未经自查合格的,不得开复工。
三、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健康体检
针对节后来沪(返沪)务工人员工作状态未及时调整,新工人进场及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按照“先教育后检查再复工”的原则,工程参建各方要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进场安全教育,未经重新进场安全教育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牵头组织落实务工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全力保障务工人员身体健康。
四、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动态排摸
各级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和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及时开展工地排摸,全面掌握工地停(复)工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督计划,及时开展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对未按要求如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或经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印发